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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近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陕西省委、省政府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围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目标,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系统谋划、扎实推进,全省生态环境品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水环境、土壤和地下水保护
碳排放等环境问题
一直是网友们十分关注的话题
近日
《微访谈·我来帮你问》
邀请到了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
就这些话题一一解答
一起来看~
一
习近平总书记在汉中市考察时强调:汉江及其支流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主要水源汇集区和供给地,保护好这一区域的湿地资源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请问我省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方面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近年来,我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原则,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推动汉丹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通过建立健全法规政策体系、不断深化污染源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水生态系统修复等举措,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明确汉江、丹江出境断面不低于Ⅱ类的水质“红线”。
同时,我省还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动以白河县硫铁矿污染治理为重点涉金属矿产综合整治,加快“混错接”和“老破旧”污水管网的更新改造,30座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9个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联网。整镇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强畜禽水产养殖等农业面源治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目前,我省汉丹江流域35个国控断面水质持续保持优良。汉江(汉中段)、安康瀛湖分别被生态环境部公示为美丽河湖首批提名案例和第二批优秀案例,汉丹江出境断面水质常年稳定保持Ⅱ类,确保了“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二
我省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有哪些探索和实践?
一是着力推进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建设。将3个绿色化改造项目列入《陕西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大工程并推动落实,为在产企业探索开展“边生产边管控”积累了经验。
二是强化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法定义务和责任落实。依据全省行业布局和特点,明确70个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类别,结合农用地详查、高风险地块清单、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名单等,确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428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54家,全方位夯实重点监管单位源头防控义务。
三是有序推进渭南市(潼关县)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在全国13个地区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我省渭南市(潼关县)列入其中。我省高度重视先行区建设,坚持以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为重点,指导渭南市编制出台了《渭南市(潼关县)国家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实施“防、控、治”相结合的工作布局和管控措施,逐步解决潼关县历史遗留废渣污染问题。2022年至今,以高风险废渣风险防控为重点,已支持实施废渣治理项目6个,总资金9891万元。
三
我们知道,“碳达峰”与“碳中和”是绿色发展的必由之路。那么,我省在全国碳市场建设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
碳排放权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创新。一是省生态环境厅成立了碳排放权交易监督管理工作专班,在全国率先制定了《陕西省碳排放权交易实施细则》《陕西省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办法》。二是狠抓数据质量,对八大行业重点单位开展月度、年度碳排放数据核查和复核,切实将数据质量作为碳市场生命线。三是通过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创新帮扶方式方法,应用好政策为企业纾困解难,确保顺利履约。根据碳市场工作部署,八大重点行业逐步纳入交易,按照国家实施方案中纳入配额管理机组类别,我省符合纳入交易的发电企业63家。今年是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截至目前,全省发电企业已实现交易量617万吨,成交额4.8亿元,企业“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的低碳发展理念初步形成。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又是经济财富。保护生态,人人有责,让我们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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