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
成功案例
凯诺公告
- 两个月获得满意拆迁补偿,山东当...
- 凯诺拆迁律师团队近期办案行程
- 凯诺律师团队近一周办案行程
-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海南某...
- 202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招贤纳士
- 凯诺拆迁律师团队办案行程
- 2024年凯诺律师事务所国庆放假通知
- 凯诺律师事务所中秋节放假通知
-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广元市...
- 凯诺拆迁律师团队近期办案动态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东旭国际A座北楼615
电话:010-53359288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电话:010-53359288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兰州市司法局召开《兰州市黄河流域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设定处罚专项论证会
兰州市司法局召开《兰州市黄河流域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设定处罚专项论证会
为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在地方治理中的作用,4月20日下午,甘肃省兰州市司法局召开了《兰州市黄河流域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设定行政处罚专项论证会。会议邀请省司法厅相关处室、法学专家、行政管理相对人、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委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论证会上,起草小组就设定行政处罚情况作了说明。与会专家从行政处罚设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处罚种类、额度的科学性等方面展开讨论。参会单位结合工作职责,紧扣行政执法的操作性提出意见建议。行政管理相对人根据各自行业特点,对违法行为认定、具体制度建立、处罚幅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并表示《条例(草案)》出台后将抓好落实,规范运营管理,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下一步,兰州市司法局将结合兰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际,以解决突出执法难题为切入点,严格处罚设定审查,切实做好《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体现立法的科学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兰州市司法局供稿)来源:甘肃司法行政
- 上一篇:全国生态环境质量保持改善态势
- 下一篇:填补国内空白!广东这个关于建设用地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