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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地块不得作为住宅用地
4月22日,生态环境部召开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在会上表示,保障“住得安心”关键是要落实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制度,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确保土地开发利用符合土壤环境质量的要求,化工企业关闭搬迁后腾退的地块通常土壤污染风险比较大,是生态环境部关注的重点。在用地批准和规划许可阶段,对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在施工阶段加强监管,没有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