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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报记者 刘廉君
建立全市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建立全市耕地质量分类清单。4月13日,记者从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2020年唐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
《方案》提出了强化土壤环境调查监测、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强化重点领域污染防控、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管控、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等7方面22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定重要任务时间节点及指标。
据悉,今年唐山市土壤污染防治主要目标是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全市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全市耕地质量分类清单;强化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全部实现安全利用;严格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
为推进全市土壤环境稳中见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方案》要求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等多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渠道,强化联动执法监管。
《方案》指出,完善土壤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强化大数据在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工作中的应用。通过定期调度、专项排查、联合执法、核查验收等多种方式,协调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进工作,层层抓好落实。
同时,唐山市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日常执法监管计划,创新监管手段和检查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执法监管,全面提升环境执法能力,严厉打击土壤环境违法行为。来源: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