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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净土保卫战!《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聚焦治理“白色污染”
发布日期:2019-12-13点击率:943

  大众网·海报新闻12月12日讯 土壤、地下水,这些生态环境关键要素都和“舌尖上”的安全息息相关。对于土壤问题,人们普遍关心的是,如今我们的粮食安全吗?水源干净吗?《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将会对山东的土壤治理带来什么变化?农地里“白色污染”,很大一部分来自非降解地膜回收难,对此,净土保卫战又该如何发力?

  《条例》突出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原则

  建立重点监管名录 坚持农用地分类管理 严格赔偿责任

  山东能源和产业结构偏重,农业规模化生产中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过量施用,重污染企业及周边地区、工业遗留地污染物超标情况也较突出。《条例》于11月29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对农用地土壤实行分类管理,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农用地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农用地划为严格管控类。同时,土壤污染的风险管控和修复需要大量资金。石晓介绍,《条例》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保障机制进行了重点规范。《条例》强化政府职责,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开发利用和专业人员培训。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并对受到污染损害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赔偿;拒不修复或者生态环境不能修复的,省人民政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详情:

  违反本条例规定,农用薄膜使用者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废旧农用薄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用薄膜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委托同一单位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等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另行委托有关单位对风险管控效果、修复效果进行评估,所需费用由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承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立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和农用薄膜回收利用体系

  治理农村土壤“白色污染” 可降解地膜成本优势日渐凸显

  《条例》详细规定了农用薄膜弃置等赔偿责任,农地里的“白色污染”很大一部分来自非降解地膜回收难。据统计,我国地膜使用量近几年已猛增到近200万吨,回收率仅为30%左右。

  因为普通塑料地膜降解难、回收难,农业生产中地膜的大规模应用一度造成了大量“白色污染”。明年1月1日起《条例》实施对农用薄膜随意弃置说“不”,并对农用薄膜使用者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的违法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政策助推下,可降解生态地膜的市场也在悄然打开。

  伴随着后期降解的发生,生态地膜的应用不仅有利于增加土壤透气性以及雨水的渗透,还有利于降低花生果腐病的发生,对花生的产量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花生收获后,可解决花生秧残膜污染导致的作为饲料使用品质下降问题。这一可降解的优越性,使得其应用也颇受欢迎,远离“白色污染”,使用可降解地膜的选择越来越被认可。可降解是解决我国地膜污染的最可靠的、最有希望的技术路径,因为可降解了,就没有必要把膜做得那么厚了,原料消耗减少了,成本也同样可以降低。随着强制地膜回收政策日渐完善,可降解地膜生产企业也看到了更多的商机。

  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中央财政3年投入280亿元 净土保卫战取得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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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生态环境部设立土壤生态环境司,进一步强化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工作。虽然土壤生态环境司刚成立不久,但“净土保卫战”却早已打响。

  2016年5月,国务院发布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3年多过去了,净土保卫战效果如何?我们的农产品安全吗?2019年11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公众关心的土壤环境问题进行了回应。天津、山东、内蒙古等11个省份生态环境厅(局)和工商联出台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或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尤其让人振奋的是,继“土十条”发布实施以后,被称为“史上最强”土壤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也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土壤污染防治法》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坚持风险管控、分类管理,坚持明确责任、严惩重罚,确立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法律责任体系。

  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斩断污染进入农田链条。数据显示,“十三五”以来,全国关停涉重金属行业企业1300余家,实施重金属减排工程900多个,重金属等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补齐农业面源污染短板,11省市实现农药用量负增长,农村环境提升,与此同时,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也日渐提高。山东等11个省份基本完成“千吨万人”(日供水1000吨以上和供水人口在10000人的饮用水水源地)农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土壤污染治理是慢活、急不得,需要坚持风险管控,不盲目大治理。

  (综合人民政协报、大众日报、经济导报、半岛都市报消息,张翼晖统筹稿件)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