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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对污染土壤、湿地环境行为开展专项公益诉讼监督
发布日期:2019-04-19点击率:928

  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宁夏检察机关将在全区开展为期一年的土壤污染防治、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重点查办污染土壤、破坏湿地环境,以及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行为。

  根据自治区检察院制定的监督方案,各级检察机关要突出预防,根据当地土壤利用和污染的实际情况,重点对汞、铅、砷及农药、石油造成的化学污染,固体废弃物、工业垃圾等造成的物理污染,以及带有各种病菌的城市生活垃圾、废水废物等造成的生物污染等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推动建立完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同时,自治区检察院要求结合此前开展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活动,在湿地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中进一步拓展监督范围和监督领域,重点关注破坏湿地资源、污染湿地环境、侵占湿地面积、捕猎湿地野生动物等损害湿地生态等问题。通过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提升对湿地生态环境和资源监督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湿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

  宁夏各级检察院将对符合提起公益诉讼条件的案件积极履行诉前程序,发出一批有质量、有实效的诉前检察建议,调动相关部门和组织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对经过诉前程序但行政机关仍没有切实整改、有关社会组织没有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检察机关将依法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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