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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已经全票通过,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个法律将会加大对土壤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污染土壤的个人和企业严惩重处。由于新法律出来以后我们很多人并不知道有些措施就是违法行为,在这里就给大家普及一下。
我们都知道,农药和化肥的包装废弃物很难被土壤降解,留在土壤里进而形成土壤污染。以后,化肥袋子、农药瓶、纸箱等包装物留在地里地膜、农用薄膜等塑料制品遗留在田间,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正规的做法是交给回收部门做无害化处理。
给土地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包括工厂废水和作坊的废渣等,如果检测到有害物质超标,就会污染的土地影响作物的正常生长。发现这种行为的,情节较轻的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屡教不改和明知故犯的将面临拘留和关停相关污染源。
用重金属和生活垃圾等污染源复垦土壤的行为将面临10万元以上的罚款,并责令恢复耕地。
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行为,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所有者和承包土地的个人和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处2万元~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人员处5千~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根据情况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1.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
2.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的;
3.未按照规定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
4.未按照规定实施修复的;
5.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完成后,未另行委托有关单位对风险管控效果、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的。
农民真的要看仔细了,有些看似很正常的行为,其实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以前没人管,以后就可能坏事。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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