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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保障土壤环境质量与人居安全
发布日期:2017-07-14点击率:963

  近日,市政府发布《肇庆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要开展土壤环境详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并在此基础上,在工业源和农业源分头用力,加强污染源头监管,并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保障土壤环境质量与人居安全。

  方案分工业和农业两个方向进行治理与修复。工业方面,以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陶瓷、水泥、造纸、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及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场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为重点,开展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重点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场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行业企业和公用设施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重点行业的企业若关闭搬迁,也要开展地块环境排查。

  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禁止新建上述重点行业项目,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重点行业及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其他行业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进行土壤环境调查,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

  农业方面,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根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3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各地要将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各地开展的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要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同时,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各地应结合辖区内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2018年底前,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加强对农民、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广宁县和封开县是我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重点地区,方案要求两县要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方案要求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2018年底前,各地制定重度污染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并开展禁止生产区域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示范。耕作中,严格控制农业污染。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鼓励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使用可降解环保型农用薄膜,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违法犯罪行为。园地林地草地也要加强土壤环境管理,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广力度。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各级城乡规划部门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结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转让和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审批。

  方案表示,市政府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结果,适时公布全市各地土壤环境状况。重点行业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有关土壤环境信息。

  按照目标,我市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在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在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在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在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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