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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土壤污染防治法 (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初审。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土壤污染严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体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这已经成为全国上下的共识。此前,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我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我国土壤总的污染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土壤污染累积性、不均匀性和长期存在性等特点,造成污染物在土壤中迁移、扩散和稀释速度极慢。土壤一旦污染,“治愈”将很困难。所以,土壤污染治理最重要的就是预防和控制新的污染形成,对于还未造成污染的土壤要防患于未然。
当然,我国政府也已有此认识,去年国务院就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今年年初,环保部公布了《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延伸和细化,明确各方责任。任何措施的贯彻落实都需要立法的保驾护航,而且,2016年2月1日,《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首开先河的地方性法规出台也唤起了全国性土壤立法尽快发布的呼声。
笔者以为,草案的审议可谓及时,且从国家层面立法,有利于全面唤醒大众对于土壤保护意识,并可调动更多的力量参与到预防土壤污染之中。
而仔细了解草案,不难发现,其在预防方面可谓下足功夫。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单设“预防和保护”一章,对重点监管类的企业、矿产资源开发、生活垃圾和固废处置、农业面源污染等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都做出了相应规定。草案还提出了土壤污染防治经济措施,旨在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解决土壤污染资金问题,包括财政、税收、价格、金融等经济政策。
此外,目前来说,草案还处于审议阶段,想要出台一部符合我国实情的法规,我国政府还须在此前的摸底情况下进一步、更为详细地了解各地土壤污染情况,环保部积极建设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正为此而来。现今,我国完成了2万个左右基础点位布设,覆盖中国99%的县、98%的土壤类型、88%的粮食主产区,初步建成了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
法律法规的完善,还需要持续不断补充各种相关数据作为基础。日前,《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印发各地实施是补充这部分缺失的良策。据了解,本次详查将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在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