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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是为了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而制定的法规,2016年5月28日,《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由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被称为“土十条”,从十个方面提出了达到上述目标的“硬任务”,其中一些内容和粮食安全息息相关: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系统构建标准体系;全面强化监管执法,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等行业。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土壤环境划为三个类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着力推进安全利用;全面落实严格管控;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
——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
——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严控工矿污染,控制农业污染,减少生活污染。
——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监督目标任务落实,2017年底前,出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办法。
——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2016年底前,在浙江省台州市、湖北省黄石市、湖南省常德市、广东省韶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和贵州省铜仁市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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