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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国务院5月底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土壤污染防治路线图。引起我们关注的是,相比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难度更大、周期更长、成本更高、见效更慢,至今尚未形成土壤污染防治的社会共识。用专家的话说,土壤污染扩散慢、易积累,具有滞后性,被称作“看不见的污染”;在解决土壤污染问题时,需要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类型、污染程度、污染物类别、技术经济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采取防治措施。在四川,土壤污染防治任重道远,要从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实际出发,更加重视土壤的生态恢复功能,坚持走“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土壤污染防治之路。
从生态文明建设视野看,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土十条”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至此,针对我国当前面临的大气、水、土壤三大环境污染问题,三个行动计划已经全部制定出台。落实“土十条”既要增强打攻坚战的紧迫感,也要做好打持久战的长期准备,更要充分依靠和利用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更加重视土壤的自我净化功能。也就是说,土壤污染防治具有自身的生态规律,不能照搬大气、水污染治理思路和技术路径。我们要深刻认识土壤污染防治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规律,让疲惫的土地休养生息,让污染的土地恢复自然生态。
从生态文明建设视野看,土壤污染防治重在自我修复。分析当前我国大面积土壤污染形成的多种原因,最重要的是长期以来不重视自然生态系统的本底状况及其演变规律,突出表现在盲目开荒造田、过度放牧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使土壤失去了自我修复的生态功能。尤其是在发展工矿城镇过程中毫无顾忌地向天然河道排污,在一些地区造成了严重的重金属污染灾害。广东、湖南等地发生的“毒大米”事件警示我们:土壤污染一旦发生,仅仅依靠切断污染源的方法很难恢复。治理土壤污染不能不急,也不能太急,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充分依靠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当务之急首先要限制和消除对自然生态环境起破坏作用的人为因素,同时从当地自然生态条件出发,因地制宜采取适当的防治措施。对此,“土十条”提出了一系列严控新增土壤污染的措施,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对于受污染耕地,按照不同污染程度,分别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轮作休耕等措施,实现安全利用;对建设用地,提出严格环境准入,实施分类别、分用途管理,防范土壤污染对人体及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这些措施有利于土壤生态功能的自我修复,功在当代,福在子孙!
从生态文明建设视野看,土壤污染防治难在缺少共识。土壤污染具有较长时间的隐蔽性,不像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那样直观,人们通过感官就能发现。它往往要通过对土壤样品进行抽验化验和对农作物进行检验,甚至是通过研究对人畜健康状况的影响才能确定。由此,人们对土壤污染的严重性和普遍性缺乏认识,难以形成共治共享的社会共识。特别是广大农民对土壤污染更是缺乏觉醒。到农村走一走,到乡镇看一看,你会发现土壤污染早已存在,但人们却熟视无睹。很多乡镇生活垃圾到处扔,工业废料到处丢。很多城里人总觉得土壤污染离自己很远,只知道吃长在土里的马铃薯、山药、红薯、花生,说是不打农药不施化肥是安全健康食品,但他们不知道,污染的土地里根本长不出人们想要的“安全”和“健康”。没有土壤“安全”,哪有人类“健康”?
还是这句话:人类只有一个地球,谁说土壤污染与我无关?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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