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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推六方面20条措施治理水污染 力争杜绝污水直排
发布日期:2015-02-04点击率:1233

  青岛齐鲁网2月4日讯(记者 孙志文 通讯员 孙俊杰 岳玲莉)近年来,青岛水环境治理工作一直是政府部门和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由于部分流域区域依然存在环境基础设施历史欠账较多、管网不完善、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造成污水直排等问题,水污染治理工作仍任重而道远。2月4日,记者从青岛市环保局链接,今年青岛制定了6个方面20条重点工作措施,力争消除污水直排问题,重点河流水质达到年度改善目标。

  整治过城河道污染

  青岛环保部门将组织实施河道截污等综合整治,中心城区重点推进李村河、张村河、昌乐河、板桥坊河下游和海泊河等流域污染治理,周边城区、各市按照全市河流污染治理规划,优先安排截污治污整治任务,基本解决污水直排问题。

  完善城市排水管网

  环保部门将组织中心城区海泊河、李村河、张村河、楼山河等重点流域区域排水管网建设,现有管网容量不足的进行改建扩容,对可能造成河道及海域污染的排水管网进行改造。结合区域开发及专业规划新建配套完善城区管网,使新旧管网有机衔接、整合。在因排水管网破损和污水冒溢造成河道污染等突发舆情时,组织对相关城区明沟、暗渠和排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对污染问题进行追根溯源,采取有效截污措施,从源头解决污水乱排放问题。

  新改扩建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李村河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楼山河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周边城区建成城阳污水处理厂新改扩等5项工程。

  强化刚性执法和监管

  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全面实施网格化执法监管模式。青岛环保部门将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停业关闭等强制手段,依法追究超标排污企业责任,加大惩处力度。环保、公安部门联勤联动执法,坚决打击恶意倾倒污水、破坏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污染犯罪行为。规范化运行管理重点涉水企业自动在线监控设施,推行排污信息公开。定期监测通报河流断面水质状况,对没有按期整治达标的,实行挂牌督办、限批、约谈等措施,限期整治达标。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管理,对污水管网不配套、不贯通、不衔接和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区域,不予审批新建涉水项目。

  强化责任落实与社会监督

  强化河流污染日常巡视管理,落实重点河流环境保护“河长制”责任,河长、河段长对出现的河道垃圾、污水溢流等污染问题负责。对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通报与奖惩。实施大沽河、墨水河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开展以水质达标与改善奖励、超标赔偿为主的奖惩考核,推进流域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强化环保义务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

  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今年,青岛市直各部门将分工协作,各区市具体负责,将任务层层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保障治理任务按期完成。将水污染防治列为财政投入和城市建设的重点,优先安排财政投入,保障各项流域污染治理工程顺利推进。同时,鼓励通过完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拓宽流域污染治理资金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