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律师网—北京环保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
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水污染、固废污染 都有了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15-01-30点击率:1343

  新修订的《苏州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和《苏州市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本月正式实施。据了解,制定上述应急预案的目的与此前的《苏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类似,是为了及时控制、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风险和危害,以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两类应急预案均分为4个等级,且配套了对应的响应措施。

  据介绍,按照事件的严重性和紧要程度,突发水污染事件和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均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水污染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其中,因污染事件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100人以上的即为特别重大污染事件。

  对应的,上述污染事件按照污染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波及的范围被分为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和蓝色预警。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记者了解到,当我市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污染事件时,分别启动Ⅰ级和Ⅱ级响应,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会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当发生较大突发事件时,启动Ⅲ级响应,而当发生一般突发水污染事件时启动Ⅳ级响应。

  水污染方面,如果我市发生饮用水源的突发污染,环境监测部门和环境监察部门会立即着手开展监测、调查和应急准备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并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同时分级启动应急供水预案。如果是企业污水管线或泵站爆裂导致污水外泄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会及时通知责任排污企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将污水引入调节池和事故池内进行临时存贮,并要求责任单位马上停止生产,组织对管道或泵站的抢修。

  对于企业恶意偷排引发水污染或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等行为,一经发现马上勒令其停产和停止排放,并同步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后由环保部门展开调查。必要时,还会关闭可能污染河道或水域的上下游闸门,使受影响的水域范围尽可能减小;或根据倾倒、填埋的危险废物的性质及可能造成的污染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减小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可能影响的范围。至于这些违法企业,也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