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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河湖违法问题有奖!十堰出台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24-06-03点击率:434

  湖北日报讯(记者余宽宏、通讯员付培成)5月29日,从十堰市幸福河湖共同缔造宣传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为守护一库碧水,推进水污染防治,该市出台了《十堰市河湖违法问题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编印了《十堰市河湖长制暨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办法》旨在鼓励和引导十堰市民积极参与河湖监督管护,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河湖环境的违法行为。《办法》明确举报内容包括:非法侵占河湖水域、滩涂、消落地挖筑鱼塘、开荒种植、围垦养殖超过100平方米(含);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超过10株(含);在河湖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取土超过10立方米(含);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私搭乱建超过5平方米(含);未经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填堵封盖河湖,损毁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建筑物;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擅自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破坏河湖水生态环境;河湖水面垃圾漂浮物超过20平方米(含);河湖管理范围内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杂物超过2立方米(含);其他严重影响河湖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十堰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负责人说,广大市民群众碰到上述违法行为,可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举报,电话:0719-8116319(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邮箱:syhzbgs@163.com。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经十堰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调查情况属实后,视情况给予50元或100元不等奖励。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手册》主要内容则包括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十堰市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摘要)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十堰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152条河流基本信息和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名单,该市525座水库基本信息和水库管理四类责任人。十堰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负责人透露,编印《手册》有助于各级领导干部快速掌握河流、水库基本信息,熟悉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熟悉河湖管护、河湖长巡河基本政策。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