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律师网—北京环保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
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生态环境部原则通过《2022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等多项文件!
发布日期:2023-05-22点击率:631

  生态环境部原则通过《2022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等多项文件!

  2023年5月19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西白龙核电厂1、2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广西防城港核电厂5、6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2022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环境公报》)、《2022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海洋环境公报》)、《海水、海洋沉积物和海洋生物质量评价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电子工业水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关于〈《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列入多氯萘等三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列入短链氯化石蜡等三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生效公告》)、43种化学物质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会议指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核安全,作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的重大战略部署。要坚决扛起保障核安全的政治责任,持续加强在建和运行核电厂的安全监管,确保核电厂建造质量和运行安全,切实筑牢核安全屏障。要持续加强在建项目的经验反馈工作,监督营运单位经验反馈体系的有效运转情况,督促持续完善经验反馈体系,确保工程建造质量。

  会议强调

  编制发布《环境公报》、《海洋环境公报》是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法定要求。《环境公报》总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工作成果,客观反映了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情况,同时在结构、内容、形式和表征上积极创新,展示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进展、新特色。《海洋公报》全面反映了2022年我国管辖海域、近岸海域海洋生态质量及变化情况,内容全面、数据翔实、科学规范。下一步,要做好新闻发布会筹备等工作,多渠道、多途径对外发布,加强宣传解读,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信心。

  会议指出

  海水、海洋沉积物和海洋生物是构成海洋生态环境的三大介质。《技术规范》规定了海水、海洋沉积物和海洋生物质量状况评价的主要内容、技术要求和方法,有助于科学规范评价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将为美丽海湾建设、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等重点工作推进提供重要支撑。《技术规范》印发后,要开展人员培训与技术指导,加强跟踪问效。

  会议强调

  我国是电子信息制造业大国。电子工业生产废水含有机溶剂和重金属,具有污染物浓度高、环境危害大等特点。有效防治电子工业水污染,事关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电子工业高质量发展。《技术指南》提供了电子工业废水治理的可行技术,可为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排污许可证申领与核发等提供技术支持。要加强《技术指南》的宣传解读,全面做好技术指导,推动《技术指南》发挥实效。

  会议指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制定印发《生效公告》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具体举措。《生效公告》明确了新增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履约要求,对有效防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生效公告》印发后,要强化督促指导,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升履约能力,稳步推进各项履约工作落实落地。

  会议强调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是判定一种化学物质是否需要进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的依据,是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工作的重要基础。要按照《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有关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审批登记新化学物质,不断完善《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夯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基础。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