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律师网—北京环保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
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吉林修订出台两部条例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2022-09-20点击率:379

  本报长春讯(记者王有军)记者日前从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吉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据悉,此次《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修订,一方面对照上位法,调整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有关内容;另一方面结合吉林省实际,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修订的《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遵循了“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上位法立法精神,立法亮点新颖,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构建责任体系,强化各方面防治大气污染的责任;二是突出了源头治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三是注重抓主要矛盾解决重点问题;四是完善管理措施与信息发布制度;五是注重治理“小”污染;六是加大污染处罚力度,增强法律威严。

  《吉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与2003年颁布实施的《吉林省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相比,《吉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扩大了条例适用范围,增加了投诉举报与奖励内容,完善了预防与控制相关内容,规范了机动车环保检验与维修,明确了污染物排放和监督抽测要求,增加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内容,构建了严格规范的监督管理体制和法律责任体系,与时俱进地规范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工作。

  另外,该条例最显著的特点是遵循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坚持了“减污降碳、协同施治”的核心理念。鼓励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绿色交通,鼓励市、州人民政府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新能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新能源汽车占比,核心就是推动“双减”,实现污染物、碳的协同降低。

  《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吉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理念,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补齐大气污染防治短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为吉林省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安全感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来源: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