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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张黎北京报道 记者日前从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获悉,其牵头编制的《郑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由郑州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
记者了解到,依托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地下水保护方面的工作基础,郑州市参与生态环境部组织召开的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筛选专家评审会,获批国家“十四五”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资格。
为全面指导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郑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试验区建设时限为3年,即从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
《实施方案》指出,借助试验区建设,郑州市将不断探索地下水污染防治新方法、新思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地下水污染防治郑州模式。到2024年,全市地下水“双源”调查总体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和县级及以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得以划定,沿黄区域内的化工、垃圾填埋场等重点行业的地下水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地下水污染防治制度创新初见成效,地下水环境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形成一批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的管理、技术、工程模式,完成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创新的示范试验区建设任务。
试验区建设包括6项任务,即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开展在产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分和保护、实施“地表水—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开展地下工程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探索,以及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和经济政策的探索创新。
记者留意到,围绕郑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任务,《实施方案》还设置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4个、三级指标19个。
郑州市将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主动引进第三方社会机构或资金参与,高质量谋划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推动地下水重点项目实施。
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将进一步指导帮扶郑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为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示范。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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