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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省委第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三门峡市发现,老灌河卢氏段采砂乱象丛生,对采砂企业日常监管不力,河道生态遭到严重破坏。
一、基本情况
2019年以来,卢氏县批准在老灌河河道内采砂,通过政府平台公司“卢氏县山川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展“河道砂石统一经营管理联合经营资本合作项目”,在老灌河朱阳关镇、五里川镇段约27.4千米长河道内实施采砂,年设计采砂量45万立方米。当地对采砂企业日常监管不力,老灌河河道内采砂乱象丛生。
二、存在问题
(一)违规采砂。卢氏县违反“十三五”有关规划,在水源地安全保障区老灌河河道组织采砂项目,破坏河道水生态环境,不符合“加大河道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削减污染负荷,增加河道水环境容量,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等要求,与水源地安全保障区建设目标背道而驰。
(二)无序开采。一是禁采期施工。《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全省河道采砂禁采期的公告》要求,每年6月15日至8月20日的主汛期时段为全省河道采砂禁采期,禁采期间,除防汛应急抢险外,禁止一切河道采砂活动。暗访发现,禁采期内,该项目八标段仍有施工机械进行开采作业,有车辆向建材厂运输砂石。二是砂石侵占河道。采砂施工方在河道临时道路上堆放大量砂石,且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部分河道水体内也有临时砂石高堆。三是标志设置不规范。河道采砂公示牌设置不规范,仅在建材厂外公示,采砂现场未设立安全警示牌、明显的开采区边界标识牌。
(四)采后未修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意见》(豫政办〔2018〕56号)要求,要按照“谁开采、谁清理、谁平复”的原则,及时恢复河势,修复生态。督察发现,该采砂项目涉及的河道均未及时平复河床,开采处高低不平,遗留大量深坑,最深处约1.5米,最浅处仅没脚踝,严重破坏河道生态环境,影响河道行洪安全。
(五)有安全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对桥梁、公路周围进行挖砂、采石等作业有明确距离要求。督察发现,采砂项目九标段采砂不规范导致河道河势混乱、行洪不畅,河道边坡已出现滑坡迹象,给上方苇园沟隧道带来安全风险;项目八标段下游临河道路项目因河道采砂致使工程地基损坏,出现严重垮塌;老灌河鹳河村党群服务中心段有一桥梁周围有河砂开采痕迹。
(六)盗采滥采。前期暗访发现,卢氏县污水处理厂第一标段处老灌河河道有盗采滥采现象。2021年6月16日暗访时,该处河道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正在装运砂石,河道内开采痕迹明显,遗留多处大型水坑和水沟,河道临堤处有多处连片的露天砂石堆。督察进驻后发现,老灌河鹳河村党群服务中心段存在非法商砼搅拌站,盗采滥采河砂,并在河道内直接加工使用。据当地群众反映,两处盗采滥采均为卢氏县公路局组织实施。
督察还发现,隆旺建材、合鑫建材还存在厂区管理不规范环境脏乱差和进出厂车辆冲洗装置不正常运行等问题。
三、原因分析
卢氏县委县政府河长制落实不力,老灌河河道采砂项目管理混乱,导致老灌河河道生态遭到严重破坏。三门峡市、卢氏县水利局对河道采砂管理重视不够,对基本管理制度、要求、措施掌握不清,管理机制不健全,日常监管不力。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来源: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