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月获得满意拆迁补偿,山东当...
- 【收案公告】凯诺行政律师团队介...
- 凯诺拆迁律师团队近期办案行程
- 凯诺律师团队近一周办案行程
-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海南某...
- 202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招贤纳士
- 凯诺拆迁律师团队办案行程
- 2024年凯诺律师事务所国庆放假通知
- 凯诺律师事务所中秋节放假通知
-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广元市...
电话:010-53359288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多年以来,作为连接岸上和水里关键节点的排污口,却成了水污染治理的痛点和堵点。”4月2日,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表示,排污口排放“臭水”“黑水”“彩虹水”一直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水环境问题。
发源于青海省唐古拉山,最终在上海市崇明岛附近汇入东海的长江,流域面积约占中国陆地总面积的1/5,养育着全国近1/3的人口。
但在这一流域,入河排污口总数达到了60292个。“上游违法排污,下游取饮用水”的现象不在少数。在渤海,入海排污口总数也达到了18886个。
这两个数字分别是此前各地及有关部门掌握的数据的30倍和25倍。黄河排污口的排查目前正在进行,真实的底数同样会比“老数据”多得多。
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邱启文在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有关情况时表示,入河入海排污口是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违法违规设置排污口、生活污水直排、借道排污等问题亟待整治。
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兰州质控组技术人员通过无人机查看排污口情况。摄影/章轲
《实施意见》要求,统筹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根据受纳水体生态环境功能,确定排污口设置和管理要求,倒逼岸上污染治理,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
2023年底前,完成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太湖流域(以下称七个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泊、重点海湾排污口排查;推进长江、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和渤海海域排污口整治。
2025年底前,完成七个流域、近岸海域范围内所有排污口排查;基本完成七个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泊、重点海湾排污口整治;建成法规体系比较完备、技术体系比较科学、管理体系比较高效的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加强排污口监督管理是强化陆域海域污染协同治理、支撑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的重要任务。”王金南表示,水污染问题表象在水里,根源在岸上。排污口监督管理改革抓住了水污染治理的“牛鼻子”,为“站在水里看岸上”,推动水陆统筹、以水定岸提供了契机。
排污口“找不到主”“没人负责”,这是长期困扰基层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王金南介绍,《实施意见》提出政府兜底原则,对隶属关系不明晰、污染者缺乏承担能力的部分排污口,由属地县级或地市级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或由其指定责任主体开展整治及监督管理,探索以压实地方人民政府责任的方式解决“公地的悲剧”。
《实施意见》提出“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排污口。第一财经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按照整治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将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重点保护的区域违法设置的排污口,由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生态环境部门依法采取责令拆除、责令关闭等措施予以取缔。
“当然,在整治过程中,我们特别强调要避免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不能简单‘一堵了之’。”邱启文说,比如有一些污水管网覆盖不到的地方,有一些生活污水散排排污口,要允许有一定的时间真正稳妥地进行整治。
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