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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不仅要确保污水排放达标,还要严管存出现环境风险的隐患。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典型案例,一家企业因污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后未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和生态环境部门报备,存在影响环境的风险,被处以 60.8 万元罚款。
今年 6 月 10 日,哈尔滨市双城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预处理间进水旋流沉沙池故障,设备未使用,长期不能正常运行。进水旋流沉沙池不正常运行或停运,直接影响曝气池和二沉池处理污水的效果,并且影响污泥活性。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污水处理厂废水口进行了现场取样检测,当次检测结果虽然显示各项指标均达标,但该公司进水旋流沉淀池处理设施出现故障后未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和生态环境部门报备,通过现场检查和深入调查该企业主观上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的行为。
今年 6 月 16 日,执法人员在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该公司在 2021 年 7 月 1 日前修复旋流沉淀池设备,并确保处理设施正常使用。次日,哈尔滨市双城生态环境局决定,该公司 " 涉嫌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对其进行立案查处。7 月 2 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复查发现,进水预处理间进水旋流沉沙池设备未进行维修,污水处理设施依旧不能正常运行,设备处于停用状态,在此之前未收到该公司关于旋流沉沙池相关的任何报告,并且在双城生态环境局立案调查期间该其公司法人拒不配合调查。7 月 20 日,哈尔滨市双城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罚 60.8 万元,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的决定。目前该公司罚款已缴纳,预处理间进水旋流沉沙池现已进入维修阶段,行政处罚案件已移交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执法人员表示,本案属于排污单位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并移送公安机关的典型案件。相关企业在处理污水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相关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避免存在环境风险。涉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违规企业,将面临最高 100 万元罚款,同时,即便未构成犯罪,违规企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面临最高 15 日的行政拘留。(李木双)
来源: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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