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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十四五”水环境安全风险防范
发布日期:2021-09-28点击率:501

  近年来,我国水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水污染防范理念逐步加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乡水治理成效显著。加强“十四五”水环境安全风险防范,要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思路,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健全风险防范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第一,强化水环境风险防范意识。贯彻“十四五”规划,要牢固树立水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供应链管理,加强全过程、多层级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尽最大可能消除水环境安全风险威胁。要加强风险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清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的重要性,不断健全水环境风险防控与管理体系,及时掌握水环境风险信息,随时做好信息报告,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应对水环境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强化忧患意识,做到未雨绸缪,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借助专家力量,科学规划,明确政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职能和责任,增强防范水环境风险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落实防范水环境风险的各项措施,打赢打好水环境风险防范的有准备之仗。

第二,提高水环境应急事件风险化解能力。切实提高应对水环境风险能力,要注重科学统筹,周密计划,针对水环境风险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突发性特点,明确分工到人,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有效应对各类水环境事件风险。应定期组织防范水环境事件的综合演练,落实各级水环境应急指挥调度平台与生态环境部中心平台的定期联调对接制度,不定期组织应急平台联调联试,确保指挥调度平台畅通。加强水环境风险全过程监控,对风险发生诱因与事前防范、风险的事中演进与有效控制、风险的化解与事后治理等,做到情况明、判断准、处置快,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健全水环境风险管控机制。探索建立以满足群众饮水需要为中心、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防范环境风险为底线的水环境管理机制,贯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地下水相关质量控制要求,围绕水量与水质、水源与污染源、保护与治理等,科学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水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地上地下综合治理和多元共治。构建立体化水环境监测网络,实施生态环境联合监管,实施从水源到水龙头全方位、全过程、全流域监管,提高水环境风险管控科学性和实效性。大力提升监测技术水平,加强水环境风险的监测、评估、预报和预警,为防止水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提供理论支撑、技术手段和基础数据。完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分析区域和企事业单位的资源消耗、污染排放、生态影响等情况,当监测值接近红线时,对有关区域和单位提出警告警示,督促其采取措施和及时处置,力争将问题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

第四,完善水污染事件应对预案。根据水环境潜在风险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等特点,成立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建立省、市、县(区)三级生态环境部门应急值守和突发环境事件协调联动机制,科学制定突发水环境事故应急内容、要求和措施,提出水环境风险管理优控清单,做到环境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和早处置。定期召开调度分析会,不断优化应急力量,确保应急所需人员、车辆、监测和通讯等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及时掌握区域废水排放情况,加强监管。一旦发生水环境污染等突发事故,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要在第一时间赶赴事件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加强指导协调,及时应急处置,形成大应急、大救援、大处置的环境风险防范格局。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