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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生态 舒兰法院成功调解三起 水污染案
发布日期:2021-02-19点击率:568

  正义之声网讯(舒兰市人民法院 彭媛、肖云鹤)舒兰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牢固树立现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以审判专门化为总抓手,以改革探索为动力,以建设复合型审判团队为保障,积极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不断深入。我院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犯罪行为,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履行环境资源保护职责,化解环境资源纠纷。

  依法调解一批环境资源案件,原告王某某(化名)诉某被告李某某、张某某、徐某某、韩某某水污染责任纠纷一案。2020年春季原告应分在册水田面积0.5公顷,原告正常施肥插秧灌水,但由于四名被告在原告上游建四处牛圈并养百余头牛,粪便未经过处理,下雨粪便都流入原告的水田地里,导致原告水田的水被污染,导致秧苗枯黄,减产总计损失万元。舒兰法院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给当事人释法明理,并借助多年来处理环境审判的经验,向被告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及污染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针对案件争议的焦点,以法释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经过多次协商,双方最终对损害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最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当事人对法院的诉前调解连连称赞:“我真没想到还可以通过诉前调解来解决问题,谢谢你们,帮助了我!”在诉前调解中心,当事人拉着办案法官的手热泪盈眶。法官耐心细致的诉前化解真是便民。

  舒兰法院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树立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切实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来源:正风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