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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次制定农村地区水污染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2020-04-29点击率:719

  4月28日,为贯彻落实省委“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排放标准》),明确到2022年底,力争全省6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目标:三年攻坚 走出四川特色农村污水治理之路

  《方案》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力争补齐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短板,提出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四大基本原则。

  具体来说,要求人口密集区、饮用水源地周边及岷沱江、嘉陵江流域等重点区域加快推进治理,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市县按照轻重缓急,不搞一刀切;综合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条件、农民接受程度、环境质量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分批次分区域实施,通过试点示范带动整体提升,扎实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管护,推动第三方治理;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结合农田灌溉回用、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景观建设等,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和农业水资源良性循环。

  总体目标方面,《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全省5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污水处理率和资源化利用率明显提高,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明显减少;到2021年底,全省6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得到有效管控;到2022年底,力争全省6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走出具有四川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

  实施: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等8大重点任务

  为了实现三年总体目标,具体如何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强化规划引领、促进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等8项重点任务,要求全面摸清县域内农村生活污水产生总量、比例构成、村庄污水排放、水体污染等现状情况,分析周边环境特别是水环境生态容量,2020年5月底前,各县(市、区)要梳理辖区内现有处理设施数量、布局、运行等情况并建立台账。

  此外,《方案》还提出我省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各市州要参照《四川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试行)》,对所辖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及终期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每年底报送年度考评结果,同时要积极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的良好氛围。

  四川省首次制定农村地区水污染排放标准

  会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也同步发布,《排放标准》填补了我省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的空白,首次明确了城镇建成区以外的自然村、行政村和未达到建制镇标准的乡村集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

  根据《排放标准》,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物的排放级别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选取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等7项控制标准,针对农村地区灌溉用水、渔业用水、种植业用肥需求较大的特点,《排放标准》提出污染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与处理工艺,鼓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优先资源化再生利用。来源:四川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