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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齐抓共管 强化综合治理 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发布日期:2020-03-11点击率:912

  原标题:坚持齐抓共管 强化综合治理 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 贠建民 卢小亨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 贠建民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卢小亨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保护好水环境是一件具有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的大事要事。去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明确指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努力构筑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强调“甘肃要负起责任,抓好黄河上游流域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工作,突出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和陇中陇东黄土高原区水土治理两大重点,坚决防止生态恶化,为黄河生态治理保护作出应有贡献”。庆阳作为全省“四屏一廊”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流域治理特别是水污染防治工作,关系国家重大战略推进,事关全省生态保护大局。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齐抓共管,强化综合治理,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站位战略全局,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庆阳地处黄土高原沟壑区,水资源短缺,生态脆弱问题突出。作为黄河重要支流的马莲河、蒲河,水污染问题一直未能得到很好解决。2016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马莲河、蒲河两个国考断面水质超标。在2019年生态环境部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质量排名中,庆阳排位靠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下狠心、下实功严督实改。我市流域治理形势异常严峻,任务十分艰巨,必须从政治的、战略的、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尽快遏制并扭转水质恶化这一被动局面。

  从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了系统安排。我们要把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服从全省生态环境建设大局,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从保民生的高度增强工作的紧迫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随着社会发展不断进步,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更为迫切。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享受优美环境、过上健康生活,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对庆阳老区260万群众和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严肃态度,下决心治理好水污染问题,给广大人民以满意交待,让群众不再为水质问题担忧。 从促发展的高度增强工作的使命感。鱼逐水草而居,鸟择良木而栖。如果我们的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谁还愿意来这里投资兴业、工作生活、观光旅游?新时代,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不仅是必由之路,而且成为约束性指标。国家已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把产业准入绿色关口。国务院“水十条”明确规定,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省政府明确要求,制定“十四五”规划必须按照新时代实现绿色发展崛起的导向,从严设定绿色发展约束性指标,配套制定推动落实的刚性措施。如果马莲河、蒲河流域水污染问题解决不好,实现不了水质稳定达标,很可能造成区域限批,制约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要牢固树立和践行“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坚持生态立市、环保优先,最大程度地实现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一起守、两个成果一起要”。

  二、科学谋划布局,以系统有效的治理举措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今年是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的考核之年,马莲河水质达到Ⅳ类,蒲河水质达到Ⅲ类,是必须完成的底线性任务。我们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兼顾流域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等各方面的效益,按照“前端排查管控、中端强化处理、末端生态净化”的思路,把政府治理和企业自治、群众参与相结合,精准施策、聚焦发力。

  前端“治人”,精准排查管控。我市水污染防治容易出现反弹,一个主要原因在于排污底数不清、监管不力,没有彻底把污染源管住。因此,围绕源头管污,抓住排污主体和监管主体,做好人的工作十分重要。要盯紧“谁在污染、谁管污染”,围绕工业源、农业源、城镇生活源三大重点,组织开展涉水污染源排查,分行业查清污染源的点位、规模、成因及废水处理、排污许可等情况,形成清单、建立台账,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提供依据。要实施雨污分流,结合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加快实施雨污分流及截污治污工程,对较大排污企业和单位,都要实施雨污分流,有效解决雨污混排,减少溢流、混流污水对天然水体的影响。要加强排放管控,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城镇排水许可和环境保护交税制度,以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为依据,以排污许可证为载体,通过对固定源排污权的核定、变更、注销等手段,实现对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重点污染因子的精准减排,推动形成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污染源监管体系。

  中端“治污”,强化集中处理。对污水进行集中处理,是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战场”。首先,要消除死角盲点。坚决杜绝直排,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偷排、乱排等违法行为,从严整治、从严处罚违规排污主体。其次,要减轻处理压力,坚持关口前移,对制药、医疗、食品加工、餐饮、化工企业等产生的高浓度废水,由排污单位建设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在居民点、住宅小区建设化粪池,在污水处理设施前端建设沉淀池、调蓄池,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均衡处理污水。再次,要提高处理标准。城区污水处理厂年内必须全部提标改造到一级A排放标准,西峰工业园区、庆城驿马工业集中区污水集中处理工程要按期建成投运。要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实施提标改造的乡镇污水处理站,要在3月底前完成改造;正在建设的要按一级A标准于6月底前建成;尚未开工的要加快建设进程,10月底前全面建成。同时,要加快理顺污水处理厂(站)管理机制,以县区为单位,通过打包招标第三方或县乡一体化运维,实行按效付费,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末端“治水”,实施生态净化。分析我市虽然采取了许多污水治理措施,但水质仍然不能稳定达标的原因,除了处理设施标准不高、运行不规范等因素外,还有一个被我们忽视了的重要原因,就是水流进入河道之前,缺少足够的生态净化。多地实践证明,湿地具有其他工程或设施所没有的强大的生态净化作用。而污水中的氮、磷等物质,正是芦苇、菖蒲等水生植物最需要的营养物。因此,要在短期内改变我市河流水质状况,见效最快、成本最低、最简便易行的办法,就是通过建设生态湿地,使水流得到充分的自然净化。通俗地讲,就是让水流在进入主河道之前,找一块地方,让它多待一会儿,经过休整之后,再汇入河流。

  一方面,要加强中水利用。加快配套建设中水处理设施和回用管网,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城区绿地浇灌、洒水抑尘、人工湖补水、工地用水都要充分利用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中水,庆阳石化等大型企业工业用水要按环评要求优先使用中水。

  另一方面,要建设生态湿地。把生态净化作为末端治污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湿地的“过滤器”功能。当前,要精细算账、合理布局,抓紧谋划建设一批生态湿地或氧化塘、滞蓄塘,种植芦苇、菖蒲、水葱、水芹、睡莲等水生植物,运用生物措施尽快解决水环境污染问题。湿地规模可大可小,要因地制宜,尽可能多建几个层级,让超标物能被充分吸收。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务、林草等部门要认真研究,用足用活政策,争取有关方面项目、资金支持。要着眼长远,把湿地建设与生态修复、景观营造结合起来,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机遇,从水源涵养、生态修复、水沙调节、水土保持、水利建设、节水、污染治理、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等方面,研究谋划一批带动能力强、有较大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项目,提高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努力把马莲河、蒲河流域打造成湿地廊道、生态廊道、景观廊道。

  三、优化工作格局,以齐抓共管的治理体系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水污染防治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性工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为我们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勾画了蓝图、提供了制度保障。我们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以担当之责、严实之态、有效之举,完善治理思路,优化治理举措,形成治理合力。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属地管理,落实各级责任。县区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亲自谋划、亲自抓促。分管领导要谋深谋细、一线抓促、严抠进度。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下沉监管力量,靠实监管责任,坚持不懈到一线抓落实、出成效。

  齐抓共管,多方共治。有关企业要认真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公开排污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运营生产安全、排污排水达标。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环境治理;行业协会、商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广大群众要自觉提高环保素养,主动投身生态环境保护大局,为建好、守好共同家园履行义务、做出贡献。

  拓展渠道,强化监督。综合运用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委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方式,织密监督网络,做到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让各种失职失责行为、违规违法行为无处遁形。要不断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落实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红黑榜”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新闻媒体、自媒体对各类涉水环境问题、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在全社会形成以“保护环境为荣、破坏环境为耻”的价值导向和浓厚氛围。

  严格执法,形成震慑。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司法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坚决制止和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起诉力度,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对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企业和单位,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对反复出现、屡禁不止的污染问题和行为,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让违规违法、破坏环境者付出代价。

  解决好水环境问题,贵在行动、成在坚持。全市上下要重任在肩、重责在心,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努力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作出应有贡献。来源:陇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