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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坚决整治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发布日期:2019-08-09点击率:887

  “对沿河企业污染源未进行跟踪检测,对部分企业违规排污没有及时发现处理,这些问题暴露了我们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履职不力、监管不深不实等作风问题。”因对思茅河流域企业污染源监管不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的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局长杨国民认真反思后说。

  7月11日,普洱市纪委监委对部分单位在推进普洱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责任追究情况进行了通报,全市共有22名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

  此前在5月24日,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就国家生态环境部指出的全国水环境达标滞后的40个城市进行公开点名,普洱市因思茅河水质未达标被点名。市委、市政府直面问题,将国家生态环境部反馈的问题,以及市级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视频资料,以《普洱问政》电视栏目为平台,于5月28日对全市推行河长制及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曝光,并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作出整改承诺,发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整改。 市纪委监委及时组成调查组,紧紧围绕实行河长制主责部门履行责任情况等,对思茅河、普洱大河、普文河(思茅段)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缓慢、水质不达标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核实,严查监管部门履职情况和工作作风问题。经查,市、县(区)12个相关部门22名责任人主要责任集中在对相关河流、河段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履职不力,不担当不作为;日常监管不到位,存在监督盲区;落实防治措施不力,在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过程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推进缓慢,未按市委、市政府规定期限完成河道截污和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根据相关规定,对问题涉及的党政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普洱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说:“环保红线不容触碰,我们要举一反三,瞄准生态建设的突出短板,动真碰硬追责问责,把环境保护的责任压实打牢,不折不扣地将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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