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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绵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19-06-24点击率:971

  6月20日,区人大常委调研《绵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光篪、罗泽斌参加调研,副区长黄维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前往青义水厂、吴家污水处理厂、燕儿河水库水源地入水口、丰谷制丝有限公司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详细了解了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状况、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设情况、木龙河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燕儿河水库调水情况以及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情况。

  座谈会上,黄维代表区人民政府汇报全区贯彻实施《绵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情况、调研组和区级部门进行交流发言。

  调研组认为,区政府始终把贯彻落实《绵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作为加强环境保护、促进民生改善、保持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加大工作力度,狠抓目标责任制落实,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环境治理水平,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进一步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调研组建议,要加大宣传力度,针对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水资源形势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区爱护水环境的意识;各部门要明确自身所在职责、理清工作重点难点,相互紧密配合、共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使涪城区的水环境质量不断得到改善和提升。

  据了解,2017年、2018年涪城区2个考核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均为100%,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建成区木龙河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黑臭。从2019年起加大监测频次、每季度监测1次,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完成率100%。来源: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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