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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与水污染防治,长三角合作已久,未来还能如何创新合作?
发布日期:2019-04-22点击率:807

  20日,第一届“绿色长三角”论坛在上海青浦举行,论坛以“绿色引领,助力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旨在以思想分享、主题对话、成果展示等形式搭建具有前瞻性的交流平台,多方联动深化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协作。论坛由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和长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主办,沪苏浙皖生态环境局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协办,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联合研究中心承办。

  环境保护离不开区域、流域的统筹与协同,长三角的环保合作由来已久。2013年9月和2015年4月,国务院先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长三角三省一市相继建立了区域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尤其是环境问题多发的省界区域不再是环保盲区。比如,在苏浙沪都相关的环淀山湖区域的太浦河上,上海青浦、浙江嘉善、江苏吴江三地打破行政区域的“藩篱”,建立了省际跨区域联合协作机制,通过定期会商,联合巡河,信息互通,共同监测与治理。去年,该地区针对太浦河、吴淞江、俞汇塘等边界通航河道,利用地形优势在河道凹荡处布设10个拦截库区实现分段拦截,治理水葫芦。针对淀山湖等岸线长、水面宽的边界河湖,相关单位将作业区域向上游延伸,比如将淀山湖的作业区域延伸至昆山境内陈墓荡、千灯浦,充分利用河道天然束窄的优势开展集中打捞。此外,三地还创新提出“联合河长制”,聘请热心群众和社会团体志愿者等担任“民间河长”,职责明确,协同治河。

  今年1月9日,沪苏浙三地交界的两区一县还共同签署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以协作机制为基础、以标准统一为支撑、以生态文明示范区为目标、以环境信息共享为依托、以完善市场机制为补充,从区域发展协作、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安全防控三方面建立完善三地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切实维护三地环境运行安全。事实上,在生态环保领域,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督执法,既是长三角推进生态环境一体化的客观需要,也已经成为长三角各地的共识。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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