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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地督查第三日通报:7个水源地10个环境问题整治滞后
发布日期:2018-09-05点击率:1035

  9月3日,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第二轮督查工作继续开展,第一批8个督查组在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等8省份,共现场检查了39个饮用水水源地的190个环境问题整治情况。从检查情况看,11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销号,完成比例为59%;其余78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尚未发现清理整治“零”进展的问题。

  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7个饮用水源地的10个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相对滞后,整治进度不足30%,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0%以上)。这些问题主要涉及黑龙江省鸡西市(2个问题),黑龙江省双鸭山市(2个问题),山东省青岛市(2个问题),山西省临汾市、山东省济南市、山东省潍坊市、山东省德州市各1个问题。(详见附件)

  对仍未完成整治任务的问题,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责任,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生态环境部强调,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按照要求,2018年年底前,长江经济带县级、其他省份地级水源地要完成清理整治任务。2019年年底前,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要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附件

  整治进展相对滞后的问题清单

  (9月3日)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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