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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开展饮用水水源污染风险调查
发布日期:2016-12-22点击率:1197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12月19日至12月25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

  《草案》规定,要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在现行法律规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了以下内容:开展饮用水水源污染风险调查评估,筛查可能存在的污染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草案》还规定,规定单一水源供水的城市,应当建设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或者开展区域联网供水;规定有条件的地区要发展规模集中供水,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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