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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良水利站加强对水污染 防治责任单位督导考核
发布日期:2016-08-19点击率:1488

  本报讯金湖县吕良水利站创新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着力解决农村水环境、水生态、水污染问题。他们按照“落实目标任务具体、项目内容具体、完成时限具体、措施要求具体、责任人员具体、奖惩措施具体”的要求,加大对水污染防治责任单位的督导考核力度,坚决防止水污染反弹。

  为确保督导考核常态化,吕良水利站成立了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督查组,严格要求全镇各责任主体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按照定期督查、分线督查原则,对各村(居)、工业集中区、集镇及重点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以督查倒逼落实。按照“检查的再检查”要求,进行专项检查督导。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采取挂牌督办等措施,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约谈部门和村(居)主要负责人,三次报请镇纪委启动行政问责,对到期完不成工作任务的,严肃追究责任。对工作中存在虚报、瞒报、漏报现象的,由主要负责人向镇政府说明情况、做出检讨。同时,在各相关责任单位管辖领域当月发现问题超过5次以上的,责承村(居)、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向镇政府作出检讨;下月再次出现同类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连续三个月出现同类问题的,取消全年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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