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律师网—北京环保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
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我市进一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发布日期:2016-07-20点击率:1199

  本报讯(记者孙阎河)为淘汰落后涉水企业,督促废水重点排污单位落实治污主体责任,根据《2016年度河南省碧水工程实施方案》和《焦作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日前,市环保局印发了《焦作市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再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污染专项执法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的目标是涉水重点行业,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等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涉水企业,重点包括小型制革、印染、造纸、炼焦、塑料加工、电镀、染料、农药、土选金、土法炼锌及汞、砷、铅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目前,各单位已经对照检查内容,列出检查清单,制订检查方案,并组织开展自查。同时,市环保局组织污防科、应急中心、环境监察支队、法制科等部门组成督导组,分地区、有重点地开展专项督查。7月下旬,省环保厅督导组将对我市开展的水污染专项执法检查进行督查。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此次检查中,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专项实施方案,查处影响本地区环境质量、问题突出的各类涉水企业。同时,要对违法建设、规模小、污染重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涉水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无一遗漏;对重点河流沿岸涉水企业及重点涉水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对疑似环境违法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取样、第一时间调查取证,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排查和查处情况。另外,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严格执法,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涉水企业,依法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取缔;对于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改造不到位,不正常运行的污染防治设施以及涉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要按照新环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查封扣押、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及挂牌督办、列入“黑名单”管理等措施,严厉打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想了解更多的征收拆迁资讯,请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账户“凯诺律师”,快快拿起你的手机来关注我们吧!

  关注方法:

  方法一:打开微信查找公众微信“搜号码”搜索“kainuolawyer” 点关注。OK!

  方法二:打开微信查找公众微信搜索“凯诺律师” 点关注。OK!

  方法三:用手机打开微信点击“扫一扫”把扫描框对准二维码(下方二维码图片),点击关注。OK!

  本文章系由凯诺拆迁律师团整理上传。当您遇到拆迁问题时求助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我们会用我们的专业技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免费咨询电话:010- 53359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