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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湿地生态质量正下降 补偿经费不到位
发布日期:2015-02-02点击率:1369

  湿地具有巨大的环境调节功能和生态效益,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3大生态系统,被誉为“大地之肾”。我省是湿地大省,湿地总面积居全国第六,占国土面积26%、占比率为全国最高。近年来,湿地保护日益引起各级政府重视,取得了不小成就。“不过,我省的‘大地之肾’有点虚。”省湿地保护站站长徐惠强说,全省河流、湖泊中5类和劣5类水质占60%以上,强化湿地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自然保护区建设比较滞后

  到目前为止,全国正式挂牌的国家级湿地公园52家。今年1月,溧阳市境内的长荡湖被批准为国家级湿地公园,至此,我省国家级试点和正式挂牌的湿地公园达20个,其中正式挂牌的有8家,位居全国之首;省级湿地公园达27个。

  建设湿地公园是湿地保护的重要举措,湿地公园划定的范围内不准开发,能有效保护湿地的原生态。然而,全省湿地面积多达282万公顷,每年计划纳入湿地公园建设并得以保护的湿地面积只有5万亩,去年我省新增保护湿地6万多亩,超额完成了任务。但与面广量大的湿地相比,仍然显得微不足道。“此外,一些建成的湿地公园存在只重视景观效应,不重视生态功能的问题。”徐惠强说,这会影响湿地本身具有的降解污染、净化水质的作用。

  湿地保护体系中占主体地位的是自然保护区。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已建立国际重要湿地2处,湿地自然保护区27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处、省级自然保护区4处。但是,由于人口密度大,土地资源紧张,我省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比较落后,在重要湿地资源建立保护区进行严格保护的区域较少,作为全国五大淡水湖的太湖,至今没有建立湿地或者野生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

  湿地生态质量在下降

  谈到湿地生态质量,省湿地保护站的专家很忧心。副站长、高级工程师姚志刚说,近年来,我省湿地生态质量呈现下降趋势。一是自然湿地面积大量减少。根据全省第一次和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对比,十年来,仅洪泽湖就有3.9万公顷湖泊湿地被转化成为水产养殖场,里下河沼泽湿地区近5万公顷沼泽湿地消失或转化为人工湿地。而根据水利部门的统计,从建国初期到现在,我省湖泊湿地减少率高达22%,严重削弱了湿地行洪、蓄洪、净化能力,湿地生态功能大幅下降。二是湿地生态破坏严重。由于工农业用地、生态资源利用等人为影响,地下水位不断下降,滩涂旱化现象日益凸显。例如,盐城近海与海岸湿地减少了15万公顷,其中8.2万公顷被围垦为鱼塘,5.9万公顷湿地变为农田,湿地野生动物、鸟类的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有些物种已濒临绝迹。由于工业废水、农业面源污染,苏南地区的湖泊大多处于“中–富”营养水平,蓝藻频发;在东部沿海,海洋生物群落结构呈现简单化。“湿地生态系统的严重破坏和退化,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省的生态安全和未来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值得欣喜的是,一些重要湿地所在地已日益重视恢复湿地的生态功能。1月18日,泗洪县宣布将投入3亿元实施“退渔还湿”工程,在退养水面复种野生植物,对洪泽湖湿地进行生态恢复。

  生态补偿经费不到位

  我省湿地保护管理起步晚、底子薄,机构队伍体系不健全,专业人才缺乏、基础设施薄弱。到目前为止,省内大部分市没有专门的湿地保护管理机构,或有挂牌机构而无专职编制人员,县级基本没有专门机构和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据了解,生态补偿经费不到位,是湿地保护工作进展缓慢的原因之一。到目前为止,苏州、南京、无锡、常州等地相继实施更大力度的地方生态补偿制度,苏州对全市95个湿地村按每年每村60万—100万元进行生态补偿,南京、无锡对市级、省级、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单位按每年40万—200万元管护费予以补助,生态补偿提升了基层保护湿地的积极性,使湿地保护工作稳定有效可持续。然而,湿地生态补偿主要集中在太湖流域,我省湿地面积最多的苏中、苏北地区至今没有专项湿地生态补偿资金,大部分地方仅能从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绿色江苏建设”资金中切一小块用于湿地生态补偿,湿地保护与恢复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投入力度和保护难度极不相称。

  省湿地保护站专家认为,在全省范围内制定湿地生态补偿办法已刻不容缓,首先要做的是合理确定湿地补偿标准和对象,并将补偿资金纳入省和各市、县财政预算,促进全省湿地的长期有效保护。(朱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