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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三年落实21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
发布日期:2014-11-18点击率:1169

  3年来,呼伦贝尔市累计发放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21.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0亿元,自治区财政补助6337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708万元。自2011年起,呼伦贝尔市对承包和使用草场的牧民按照每户800元标准予以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牧草良种每亩补贴10—50元(一年生牧草每亩补贴10元,多年生牧草每亩补贴50元)。自治区根据各盟市草原生产力差异,为我市制定的补奖标准是禁牧每亩补贴9.54元(国家禁牧每亩补贴6元),草畜平衡每亩奖励2.385元(国家草畜平衡每亩奖励1.5元),补奖资金标准列全区最高。3年来,呼伦贝尔市累计实施草原禁牧2850.5万亩,草畜平衡面积7508.26万亩,累计发放补助奖励资金21.1亿元,1.81万户牧民受益。

  今年呼伦贝尔市的4.995亿元中央财政补助,829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目前已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将70%资金以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农牧民手中,,11月份开始,经检查农牧户确实履行了禁牧或草畜平衡后,再发放剩余的30%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