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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次开展湿地生态保护补偿
发布日期:2024-11-18点击率:20

  江苏首次开展湿地生态保护补偿

  江苏首次开展湿地生态保护补偿

  首批补偿资金7462万元,补偿面积567万亩

  记者11月16日从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厅会同省林业局对纳入省级重要湿地名录并具有保护形式的省级重要湿地首次开展湿地生态保护补偿,近日已下达首批补偿资金7462万元,补偿面积567万亩。

  本次下达的补偿资金主要用于重要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自然岸线维护、河湖水系联通等建设,以及开展必要的调查、监测、巡护、生态保护宣传教育等工作。

  江苏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全球仅有的两块潮间带湿地世界自然遗产之一。“我们获得湿地生态保护补偿资金2757万元,正在编制资金使用的实施方案。”保护区工作人员成海介绍,该保护区将把补贴资金用于约6000亩退化湿地鸟类栖息地生态修复、40多亩鹭鸟栖息地生态修复、200多亩鸻鹬类鸟类栖息地生态修复、27公里管护隔离网建设、智慧保护区功能提升等项目。

  “此次获得补偿资金874万元,对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至关重要。”江苏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王云云介绍,根据生态保护需求和相关规划,这笔资金将重点用于强化湿地生态功能,进一步实施入侵物种清除、受损湿地恢复等生态修复工程;开展湿地资源调查、生态环境监测和日常巡护等工作,掌握湿地生态系统动态变化,及时处理破坏湿地行为,保障洪泽湖湿地健康发展;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湿地保护的关注和支持。

  江苏省拥有重要湿地面积达1474万亩。今年1月,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提出建立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逐步实现重要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湿地生态保护补偿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提高全省各地湿地生态保护积极性,提升湿地涵养水源、固碳、调节气候等生态功能,促进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