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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中院在护航生态中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4-08-06点击率:168

  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专”“跨”“同”“精”“新”五个方面,充分发挥环境司法职能作用,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更优司法服务和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提升“专”的能力,夯实绿色审判根基。建好配强环资审判专业团队,两级法院环资审判机构全覆盖。落实“三合一”专业审判机制,推进环资审判专业化实质化运行。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意见》,明确环资案件范围,推行环资案件“线上线下”双重标注,实现环资案件规范化管理。下发全市环资审判工作要点,开展环资审判专题调研及培训,进一步提高环资审判专业化水平。

  发挥“跨”的优势,铺开绿色协作画卷。聚焦跨区域司法协作,参加“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长江中下游沿江12家法院共同发出《绿色倡议》,构建长江大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携手武汉海事法院、安徽安庆中院,共建龙感湖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基地,推动龙感湖跨省保护。指导环白莲河、太白湖、龙感湖流域基层法院分别签订司法协作协议,加强跨域司法联动;不断推进长江高水平司法保护由“点上发力”到“遍地开花”,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拓展。

  探索“同”的智慧,构筑绿色司法屏障。积极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大局,坚持“一盘棋”理念,协助做好我市“生态省建设”相关工作,全力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源头治理前半篇文章。做实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召开联席会议、座谈会等,联合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执法培训提供规范指引,合力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联合检察院、环保执法等部门共同监督生态修复判项执行,推动判决落地见效,做好生态环境修复后半篇文章。不断深化整体协同保护效能,全面构筑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立体屏障。

  彰显“精”的特色,提升绿色审判质效。始终把修复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安全。2023年以来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53件。1案入选最高院森林资源民事纠纷十大典型案例,1案入选湖北法院开展长江大保护十大典型案(事)例,1案入选湖北法院环境刑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1名法官被评为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2023年审结了首例环境资源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件,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000万余元,有力保障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切实开展。

  实现“新”的作为,提供绿色发展支撑。实现全市两级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全覆盖,并推进实质化运行。在今年世界环境日,发布了首批全市环资审判典型案例,发挥司法裁判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增强全社会环境资源保护意识。融合“基层社会治理+环境司法保护”模式,在司法保护基地开展召开联席会议、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巡湖巡库、巡回审判、现场执行、案件研讨、法治宣传等活动,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开展生态司法保护特色活动,为探索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的黄冈路径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支撑。(黄迎商)来源:金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