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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村民为阻挠生态环保督察组用垃圾封路,公安机关已采取强制措施
发布日期:2024-05-08点击率:238

  内蒙村民为阻挠生态环保督察组用垃圾封路,公安机关已采取强制措施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城区建筑垃圾偷排5年得不到解决,个别村民为阻挠生态环保督察组现场核实,故意用建筑垃圾封堵进出道路。2024年5月5日,据“内蒙古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对上述建筑垃圾倾倒问题整改情况发布通报。

  通报指出,针对土左旗大里堡村2名侵占耕地、草地私设垃圾填埋场,并在督察期间故意封堵道路的村民(阴某某、冯某某)已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对存在的利益链问题已开展立案调查,对非法盈利责任人将严惩不贷。同时,纪委监委已对监管缺位、推诿扯皮、失察失管的责任单位启动调查,对查实的责任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2024年4月, 第二轮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呼和浩特市进行督察。督察发现,呼和浩特市对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视不够,垃圾随意倾倒问题频发,甚至占用耕地草地,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

  而在5年前的2019年,第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时就指出,呼和浩特市大量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城区垃圾偷倒城乡结合部和周边乡镇现象频发。此次督察发现,多年来城区建筑垃圾偷排至周边乡镇问题禁而不绝,出现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违规堆存点,甚至形成非法处置垃圾利益链。

  呼和浩特市落实第一轮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明确要求:“2020年7月底建立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消纳联单制度,对非法占用土地受纳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对私自设置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清理取缔”。

  督察发现,收集、运输、消纳联单制度至今未建立,导致建筑垃圾从收集、运输、处置环节层层失守,大量建筑垃圾被非法处置,相关执法部门监管缺失,对违法倾倒垃圾、私自开设消纳场等行为查处不力。

  大里堡村个别村民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从2023年5月开始,私自开设垃圾填埋场,以每车30-100元费用违法收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形成收储垃圾黑色利益链,获利74万元。为阻挠督察组现场核实,故意用建筑垃圾封堵进出道路。

  属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早在2023年7月就已发现大里堡村非法倾倒垃圾行为,但仅按非法倾倒5车垃圾处罚3000元,一罚了之,违法行为未得到纠正,滋长了垃圾非法处置利益链。

  呼和浩特市垃圾违法处置点位多,环境影响严重,群众怨声载道。督察组进驻21天,受理全市垃圾违法倾倒信访举报案件80件,占比近22%。督察组随机抽查发现,城区周边的大里堡村、西河沿村、茂盛营村等均存在垃圾随意倾倒现象,其中大里堡村有多处大型垃圾倾倒点,占地200余亩,填埋量达40万立方米,其中村西侧填埋区域破坏耕地和林草地,村东侧农田内堆满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甚至发现牲畜尸体和农药包装物,现场还发现有多处渗滤液,形成黑臭堆放点。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浓度为24160mg/L、氨氮浓度为274 mg/L、总磷浓度为41.24 mg/L,超标严重。

  “相关部门对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统筹不够、推动不力,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成为美丽青城、草原都市的突出短板。相关地区对群众反复举报的垃圾违法倾倒行为未引起足够重视,失察失管。属地和综合执法部门监管缺位、相互推诿,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建筑垃圾违法倾倒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表示,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专项整治。切实增加消纳能力,初步规划新增2处消纳场、2个综合利用项目,实现全市建筑垃圾“应消纳尽消纳”; 启动修订《呼和浩特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健全收集、运输、消纳监管制度,进一步压实责任、规范流程。针对其他类似信访问题,呼和浩特市将举一反三、综合整治、有效解决。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