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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云南省紧紧围绕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制度、提高全省案例筛查质量和案例实践数量3个关键点,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并取得积极进展。截至目前,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数量达221件,数量、质量均有较大幅度提升。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孙凤智表示,今年以来,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州市的共同努力下持续推进,全省相关配套政策不断完善,培训力度逐年加大,案件线索筛查质量持续提高,损害调查工作有序开展,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力量建设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案例实践数量有较大幅度提升,“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共识正在全省逐渐形成。
云南省第一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涵盖了违法采矿、污染土壤、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非法占用林地及未足额下泄生态流量等类型。10个典型案例的公开,充分发挥了“以案释法”和典型引路作用,对推动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具有良好的示范意义。
今年以来,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领导小组深入一线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线索筛查及案例案件督导帮扶工作,严厉惩治和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截至目前,云南省昆明市、曲靖市案例实践数分别达到30件以上,文山州、临沧市、昭通市、保山市、楚雄州案例实践数分别达到14件以上。
孙凤智表示,当前,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还存在各成员单位工作合力尚未完全形成、各州(市)工作推进不平衡、案件线索筛查尚无统一的技术标准等问题。下一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发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坚持不懈抓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各项任务,加强统筹调度,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形成改革合力,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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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