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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聚力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不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有力保障。
健全衔接机制,
开创深度协作新局面
公检法司环5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健全联席会议、联动执法、案件移送等10项制度,规范案件移送、受理、监督等程序。与四川省协同修订《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指导42个区县(自治县、经开区)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定《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修订版)》《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专案查办制度(试行)》等,权力行使更加规范、服务发展更加精准、裁量方法更加灵活,杜绝了行政处罚“一刀切”,实现川渝两省市裁量基准基本一致。公安机关积极推动多警种合成作战、多手段同步上案,市高法院先后与湖北宜昌中院、湖北恩施中院签署框架协议,检察机关完善《关于办理环境资源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环境公益诉讼衔接机制》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大格局基本形成。
保持严的基调,展现行刑衔接新作为
公检法司环5部门协同树立执法权威,每年召开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专题会、案件咨询会,持续健全工作联络、重大案件会商、案件移送和信息共享等机制,发挥行刑衔接联动的“乘数效应”。聚焦水、大气、固危废、自动监测、三方造假等重点领域,川渝两地连续4年组织联合执法,公检环3部门连续4年联合实施“两打”专项行动,生态环境、公安、市场监管、检察、法院5部门联合开展全面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行动,2022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发出行政处罚决定2047件,罚款金额1.2亿元,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7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7件,发布典型案例23批147件,两轮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21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211项,四年度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37个问题整改完成32个,锰污染治理、主城排水系统溢流整治、铁峰山违建拆除等重大事项成效明显,解决问题的态度、深度、力度和效能获得上级肯定、百姓点赞、各方支持。
聚力重点攻坚,
构建双向互动新格局
聚力攻坚重大案件,针对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联合会商、提级查办,梳理分析执法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集中研究解决办法有效解决办案程序、调查处理、证据收集等方面的难点堵点,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比如,在侦办重庆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跨区域非法倾倒铝灰渣案中,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5次召开联合督办会,统筹协调指导相关区县环境风险防范、案件查办、危险废物鉴定及生态损害评估等工作,查获涉案危险废物1.2万余吨、市内外涉案企业11家,抓获涉案人员20余名。聚力攻坚线索收集,摒弃 “坐、等、靠”工作模式,优化有奖举报制度,创新内部举报人机制,先后查办大足区某铝锭加工作坊非法贮存处置危险废物案、九龙坡区某食品公司偷排废水案、永川区某压铸公司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案等重大案件。聚力攻坚办案标准,严格落实五部委《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系统梳理生态环境领域涉刑案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行政监管法律依据、刑事责任立案移送标准等内容,填补案件移送标准空白。
增强培训联络,
开启互动交流新篇章
坚持邀请公、检、法、司部门专家参与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班、执法类公务员示范班、企业守法培训等培训体系,创新开展渝川蓉联合环境执法大讲堂,持续组织公检法环4部门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培训,覆盖1万余人次,不断提升生产经营者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全方位增强执法人员、司法人员综合素质。联合市公安局召开全市监测机构诚信从业教育警示大会,以案释法,推动监测机构公平竞争、正当竞争、不越底线。组织公检法司环5部门赴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合调研,推进川渝合作,尺度统一。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深化破坏环境资源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制度,促进在证据收集、打击尺度等方面增进共识。
下一步,重庆市将深化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与司法衔接”重点任务,不断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制度,接续实施联合执法,着力强化宣传引导,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更高标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与司法衔接,更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高水平打造有重庆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生态环境行刑衔接标志性成果,为美丽重庆、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更多执法与司法力量。来源:中国环境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