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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市发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大攻坚行动”主要任务
发布日期:2023-03-29点击率:530

  马鞍市发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大攻坚行动”主要任务

  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谋划在先、提早部署,锚定打造长三角“白菜心”的目标,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无废城市创建为抓手,以水气质量指标双进位、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再领先为重点,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十大攻坚行动,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

  下面,我就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大攻坚行动”主要任务发布如下:

  一、马鞍山市环境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攻坚行动

  通过此项行动,发现一批群众身边的热点问题,解决一批重难点环境问题,消除区域性、行业性环境风险,确保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警示片等方面不出现典型案例。高标准推进2023年及以后需整改完成“1+1+N”突出生态环境329个问题的整改,确保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争先进位。

  (一)大排查。重点对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污染、各类开发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化工企业污染等13个方面进行全面排查。

  (二)大起底。一是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市级生态环境问题大接访活动;二是实行市领导县区接访;三是自3月1日起,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实行每月开门接访;四是加强信访办理情况信息公开。

  (三)大整改。一是对年内整改任务,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二是对自查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措施清单,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三是对出现反弹的中央及省级层面交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出现严重反弹的,市环委办将进行“挂牌督办”。

  二、马鞍山市大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

  此项行动的目标是:2023年全市PM2.5稳步控制在35微克/m3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3%(省厅预计下达目标),臭氧浓度切实好转,大气环境综合指数较2022年争先进位;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完成省政府下达考核目标;全年秸秆禁烧工作实现“零火点”。

  (一)优化三大结构。一是印发《马鞍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二是开展涉气企业集群排查整治。三是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6b排放标准,以营运车辆为重点,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辆。重点推进公共领域用车新能源化。

  (二)实施大气专项攻坚。一是开展夏季臭氧攻坚。二是开展秋冬季颗粒物攻坚。三是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攻坚,修订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管控清单。四是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攻坚,对发生全省“第一把火”的县区在全市通报批评。

  (三)深化污染源治理。一是工业污染源治理方面,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完成露天矿山修复绿化,加快推进建成区35蒸吨以上在用燃煤锅炉及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改造。完成马钢、长钢超低排放改造。二是社会污染源治理方面。完成全市道路清扫优化,建城区重点区域内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实现100%。对施工工地裸土、城市道路两侧裸土等开展整治。三是移动污染源监管方面。依法查处使用排放不合格车辆的违法行为,加强油品监督管理,更新调整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域并强化管控。

  (四)国控站点精准管控。一是强化站点管控。出台国控站点管控方案3.0版并完成考核目标分配。二是强化重点管控,对4个国控站点周边燃烧源、散煤源、工业源等污染源情况实现精准管控。三是强化禁放管控,严格落实城区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三、马鞍山市水环境质量改善攻坚行动

  总体目标是:全市10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11个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采石水厂、和县和州自来水厂和含山县二水厂、当涂二水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按季达标。水质指数得到提升。农村环境整治四项重点任务全面按期完成。

  (一)狠抓国控、省控断面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一是全面落实“一断一策”,明确水质提升重点任务。二是建立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预警平台,实行“三级”预警,并定期通报断面达标情况和水质指数排名。三是建立水环境突出问题发现整改机制,将国控、省控断面出现劣Ⅴ类和汛期强度超过2的断面,新发现的黑臭水体以及连续两次超标的入河排污口均纳入突出水环境问题警示片范畴。四是推进水功能区达标,确保2023年各县区、园区水功能区达标率不低于90%。五是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六是与芜湖市、宣城市等开展跨界国控断面联防联控工作。

  (二)落实工业园区及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攻坚。一是推动工业园区管网问题整改。二是推动和县化工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试点。三是强化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四是完善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工作,省级以下工业集聚区工业企业污水全部纳管处理。五是工业企业污水均得到有效处理。

  (三)全面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提升攻坚。一是加快污水管网和雨污分流工程建设。二是做好主城区水环境治理运维管理,确定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活水补水及水质提升工程方案。三是开展沿街商户违法排污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加快县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对和县环城河、扁担河水系进行市级“长制久清”评估,完成当涂县粮食局水塘、护城河支渠等水系治理。五是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环境保护行动,建立公开举报电话。

  (四)夯实农村净水行动攻坚。一是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二是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是全面开展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改。四是全面提升乡村污水处理效能。

  (五)深入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攻坚。一是加快推进含山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重点治污工程建设。二是指导县区按照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入库要求,谋划重点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六)巩固提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攻坚。一是对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全面排查。二是动态更新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持续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相关信息公开。

  (七)深化船舶和港口码头污水治理攻坚。一是持续强化长江马鞍山段和全市内河航行、停泊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执法检查。二是巩固提升码头污水治理成效。

  (八)加强其他污水治理攻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全方位开展各行业污水治理工作。

  四、马鞍山市向山EOD项目建设攻坚行动

  总体目标是:2024年4月基本完成向山EOD项目。2023年,总投资确保达到20亿元,力争完成30亿元。确保中标央企6月底前落实产业导入协议15亿元以上,落地的产业导入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亿元;实现向山镇落星村小坳、杨向两个自然村“乡居”业态的初步开发。

  一是开展向山EOD项目建设攻坚行动,确保2023年完成生态修复类项目10个、城乡建设和环境提升类项目5个,市政道路类项目9个。二是开展向山EOD项目征迁保障行动,按照计划时限完成11个项目征迁任务。

  五、马鞍山市“绿盾”生态保护攻坚行动

  工作目标是:对2022年生态环境部下发的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其他渠道新发现的问题线索开展实地核查。对《关于印发〈马鞍山市自然保护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中确定的240个违法违规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依法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督促问题整改和生态修复,推动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和监督责任的落实。

  一是印发实施工作方案。二是各县区、园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部下发的遥感监测问题线索和其他途径发现的问题(线索)开展实地核查,依法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并进行整改,报市级销号。三是对确定的240个违法违规问题开展整治成效“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四是推动采石风景名胜区优化整合,完成风景名胜区调规。五是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市级核查。六是梳理台账、上报总结、反馈问题。七是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六、马鞍山市城市环境卫生治理攻坚行动

  一是道路沿线保洁更精细。二是公园广场绿化更优美。三是环卫设施管养更整洁。四是城市家具出新更美观。五是餐饮油烟排放更达标。六是施工工地降尘更规范。七是居民小区环境更舒适。八是集贸市场管理更有序。九是毁绿种菜整治更彻底。十是违法排污整治更到位。

  七、 马鞍山市废弃矿山整治攻坚行动

  一是完成2023年4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有序推进4个跨年度矿山修复治理。二是加快推进“涉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三是按时推进当涂县姑溪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四是积极探索废弃矿山修复保护和监管工作新模式。

  八、马鞍山市“双城”创建攻坚行动

  (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攻坚。

  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全面实施《马鞍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总体规划(2021-2030年)》,印发马鞍山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各项创建工作。力争到2023年底,主要建设指标满足申报要求。

  一是全面实施《马鞍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总体规划(2021—2030年)》,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二是根据各县区(园区)主体功能定位和目标要求,实行评价指标和权重分值不同的考核体制。三是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健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方法和实施机制。四是保持全市生物多样性优势和生物丰度,加速培育森林资源。五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六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七是全面构建绿色发展格局。八是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壮大新兴产业,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九是深化城乡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十是深入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培训,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和“互联网+”的生态环保宣教新模式。十一是大力践行绿色消费理念。十二是强化生态文明共建共享,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创建行动。

  (二)无废城市建设攻坚。

  成立市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组建专班,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进一步细化《马鞍山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年度建设目标任务,确保年度阶段性指标达标。

  一是制定完成“无废城市”建设指标及五项清单(制度清单、技术清单、市场清单、监管清单及重点项目工程清单)。二是以“无废园区”“无废工厂”为先导编制完成和县精细化工产业基地、慈湖高新区、宝武马钢“无废园区”建设实施方案。三是对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进行评估考核。四是深化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推进宝武马钢“无废工厂”“无废集团”建设。五是开展矿山固体废物历史遗留问题排查整治,完成南山矿业4个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问题的整治。六是加强尚未完成销库的在用、停用及尚未闭库的7座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七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八是启动“无废社区”“无废饭店”“无废学校”“无废商场”等“无废细胞”建设。九是完善市、县区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十是实施建筑垃圾向城管部门申报制度。十一是推动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十二是创新危险废物收运处置体系。十三是持续推进和县泰龙、杭富等全市涉重企业重金属污染减排工程。

  九、马鞍山市减污降碳攻坚行动

  总体目标是:稳步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逐步优化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到2023年底,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稳定下降。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努力形成若干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降碳减污协同度有效提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健全“1+N”双碳政策体系,制定全市及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二是推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大力削减非电力行业用煤,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三是提升节能降碳水平。制定2023年度能耗强度控制工作方案,持续开展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严格实施用能管控。四是加快优化产业结构,制定《马鞍山市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推进方案》,动态更新“两高”项目清单,严控新增“两高”项目能评审批。五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开展铸造产能清退攻坚行动,深化“亩均论英雄”集成改革,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六是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做好重点领域节能监察。七是推进交通领域协同增效,推动大型货运车辆新能源化替代,积极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八是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加大挥发性有机物(VOCs)与氮氧化物减排力度,推动全市钢铁等28个行业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A级绩效标准进行改造。九是推进水环境治理协同控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或分散式治理及就近回用。完成列入整治计划长江干流70%左右的入河排污口整治。十是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协同控制。科学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污染隐患排查,合理规划污染地块土地用途。

  十、马鞍山市环境执法监管能力提升攻坚行动

  主要目标是:加强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渣土运输、餐饮油烟、建筑工地和道路施工等相关领域执法力度形成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依托“智慧环保平台”,加强对现代感知手段和大数据运用,加快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提高非现场执法能力。

  (一)建立执法机制完善执法体系。一是做好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二是建立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线索移交机制。三是制定建筑工地、固体废物、噪声等专项联合执法机制。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一是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干部交流。二是加大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分级分层培训力度。三是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四是推进移动执法系统使用,全面推动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

  (三)开展专项执法形成高压态势。一是聚焦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开展专项执法。二是聚焦在线监控管理,严厉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三是聚焦配套办法使用,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发现并办理一批典型案例。四是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全领域,开展建筑工地、餐饮油烟、机动车、加油站、汽修企业、矿山生态、自然保护地等专项执法。

  (四)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一是搭建执法大数据决策支持与分析系统,实现业务信息和环境监察信息的空间化、可视化。二是常态化组织交叉执法、异地互查,全面提高执法办案水平,评查结果进行通报。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突破环境质量改善平台期的关键一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以严的基调、实的作风、硬的举措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奋勇争先,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底线,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做出新的贡献。

  答记者问

  一、我们为什么要开展臭氧攻坚行动,在这方面我市将从哪些方面开展工作?

  公众常常混淆大气平流层的臭氧层和对流层近地面层臭氧的区别,在距地面20千米至50千米高度的平流层有一个臭氧层,它能吸收太阳光中的绝大部分紫外线,使地球上的生物免受伤害。但当人类生活区周边的臭氧浓度超过一定限值,就将造成灰疆和光化学烟雾等污染,很容易引起上呼吸道炎症,危害心脑血管系统,可能造成血压升高,导致缺血性心脏病等,并对神经系统造成影响;强烈刺激呼吸道,造成肺功能改变,致使肺部疾病,老人与儿童对此更为敏感。

  臭氧在天是“佛”,在高空聚集形成臭氧层充当“地球卫士”;臭氧在地是“魔”,在低空聚集成为“健康杀手”。因此,防治臭氧污染是我市提升“气质”的重要环节。今年,我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夏季臭氧攻坚:

  一是坚持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今年我们将制定夏季臭氧防治工作任务清单,强化季节性臭氧污染应对,建立健全臭氧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机制。以6-9月为重点时段,充分利用走航、激光雷达、污染源在线监测、无人机巡查等实时锁定污染源,持续加大重点指导区域湿法保洁作业力度,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管控。

  二是坚持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对涉VOCs重点企业开展专项帮服指导,以各开发园区、工业集中区、马钢厂区等为重点,开展涉VOCs、NOx排放企业专项排查。持续强化社会污染源治理,开展清零攻坚行动,实现城市建城区重点区域内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到100%。强化源头削减、过程管控、末端治理及日常监管,实行“车、油、路”协同治理,切实减少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三是坚持部门联动协同管控。由市大气办整合区域力量,提升管控质效,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在遇到臭氧污染天时,将集中调度9个载体以及住建、交运、城管、市场监管、交警等部门根据预案要求,按照应急减排清单,重点抓好VOCs排放企业,汽车维修喷涂、餐饮油烟、露天焚烧、非法渣土运输、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等工作,通过抓好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臭氧生成的前体物的减排,不断降低臭氧浓度。

  二、我们为什么要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在这方面我市将从哪些方面开展工作?

  水是生命之源,直接关系到全人类的生存问题,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近年来,我市水环境治理力度持续加大,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四五”以来,我市2021年-2022年国控断面达标比为100%,劣V类断面比例为0。在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还应看到地表水环境质量依然存在一些问题,2022年全市10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指数为4.1116,较2021年恶化4.26%,水质改善程度全省倒数第2,水环境质量维持全省第8,仍位于沿江五市末位。

  当前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与需求发生转变,守护大江大河,必须着眼更大的格局,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全局性出发,统筹管理,系统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稳固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今年,我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扎实推进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

  一是持续强化水质异常预警,落实断面水质提升方案。实时关注断面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针对异常数据及时发布水质预警信息,提醒和督促断面责任单位及时开展溯源排查和整改工作,有效保障断面水质月度达标。根据各县区、园区印发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国省控断面水质提升方案,确定各断面水质提升重点工作,定期调度、督查重点问题整改进展。

  二是按时推进重点任务。全面完成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建设,确保含山县污水处理厂、含山经开区(东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和和县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效益。按时序推进各县区、园区生活小区雨污分流及主干道、次干道的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启动国、省控断面上游五公里突出污染源排查,坚持问题导向,梳理污染源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年底前完成整治。

  三是持续推动全市黑臭水体整治。持续巩固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跟踪水体水质变化情况,第二、三季度按规定对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主城区35条以及和县扁担河、环城河)开展黑臭水体水质监测。对排查出的新增黑臭水体制定黑臭水体治理方案。落实黑臭水体举报常态化,动态排查新增黑臭水体及返黑返臭水体,及时纳入黑臭水体清单并公示,限期整治,加大巡查力度,将黑臭水体整治不力问题纳入市级生态环境警示片现场调查拍摄范畴。

  四是深入落实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结合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排查及污水处理设施评估工作成果,扎实推进已交办各园区管网混接点以及缺陷等问题整改,强化调度,建立问题整改销号验收机制,严格按照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要求落实整改。深入落实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年底前完成化工园区及国家级工业园区存在问题整改,按时序进度推进省级工业园区问题整改,确保园区污水管网质量和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明显提升,污水实现应收尽收。

  五是落实攻坚行动调度机制。按照《关于建立马鞍山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调度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每月初对各载体任务推进情况进行提示预警,月末将各载体任务完成情况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向全市通报,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定期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严重滞后的载体单位进行提请市政府约谈,进一步压实各县区水污染防治责任。来源:马鞍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