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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济南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国家和省下达的“十三五”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获得2018年、2020年山东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单项奖,厚植了我市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的生态底色和质量成色。
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不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2021年,我市PM2.5比2016年改善44.4%,成功退出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后20名,重污染天数下降90.9%,一级优天数增加261.5%,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不断提升。
聚焦工业污染治理,在山东省率先完成462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替代任务,推进49台工业炉窑综合整治、51家企业治理设施提效升级、230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完成341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源头替代。
聚焦移动源污染治理,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标准,报废老旧柴油车4.45万余辆、兑付补贴6.21亿元,开展成品油“自流黑”集中整治,全国首创共享电动叉车项目。
聚焦扬尘污染管控,开展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联合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八项扬尘防治措施”。
聚焦重污染天气应对,指导督促各项差异化管控措施落实,切实实现精准减污。
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2021年,我市国省市断面、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和国控断面优良率实现五个百分百,水环境质量实现跨越式改善。
全面推进小清河综合治理,小清河辛丰庄断面水质从劣五类历史性达到优良等级;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劣五类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居山东省前列;全面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在山东省率先完成24个跨县市断面协议签订工作;全面提高污水处理效能,43条城市黑臭水体实现“长治久清”;全面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水源保护区环境清理整治成果。
全力巩固土壤环境质量。2021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为100%。严格土壤风险管控,完成1471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评审,推进4个污染地块实施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开展200余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专项检查。严格地下水污染防治,完成16个化工企业集聚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问题整改。严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对612个行政村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完成60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162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
坚定不移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高质量发展态势愈加强劲
深入推进结构优化调整。强力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降低37.3%,完成94万余户清洁取暖改造;压减181万吨焦化产能和93万吨粗钢产能,搬迁改造东部老工业区企业86家,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7651家;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较2015年下降22%、24%。严格环境准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应用案例获全国优秀案例称号。
积极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力推进碳达峰,扎实推进首批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强化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在山东省率先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位配额清缴工作,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山东省唯一碳监测评估试点,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率位居山东省前列。扎实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较2015年分别削减30.2%、27.4%、14.9%、16.6%。
着力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审批服务,实施并联提速,做到一口对外、一次办成,超过85%以上项目实施网上登记表备案,办理时间缩短至10分钟。出台服务企业12条惠企政策,累计将1400余个省市重点项目纳入“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积极实行非现场监管执法,在全国首开先河,规定减轻和免除环境行政处罚的16种具体情形,制定差异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坚决杜绝环境执法领域“一刀切”。积极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推动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超算云中心和“智慧生态黄河项目”落地济南,大力发展“环保管家”等环保产业。加快环境治理重点工程建设,积极争取78个项目入选中央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库。
坚定不移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 生态系统稳定性安全性不断提升
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强化生态修复,实施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累计造林61.3万亩,建成小清河48公里生态景观风貌带,打造黄河绿色生态廊道,建绿透绿479万平方米;强化水质提升,完成黄河流域36个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有效控制黄河济南段的总氮浓度。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管,连续五年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强化督查;积极创建3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个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和4个省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生态文明创建工作领跑山东省。
坚决筑牢环境风险防线。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1000余次,对49家放射源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排查并加严管控。开展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督促完成59个问题整改,组织工业企业、村居社区共计27.5万人收看危废警示短片,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达到22.8万吨/年。提高涉疫医疗废物、涉疫废水处置能力,全国首个发布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场所污水消毒技术标准,新增60吨/日的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巩固第一轮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加快推进第二轮中央、省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第二轮省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59项、办结信访件3155件;完成第二轮中央督察转办信访件983件。6个案例入选省督察“以督促改见成效”示范案例,整改成效显著。
坚定不移完善环境治理体系 治理现代化能力稳步增强
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将生态环保列入固定议题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市政协强化推进重点污染防治工作协商监督活动,加快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的生态环境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市生态环保工作,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大环保”格局。
强化政策法制保障。编制下达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等专项计划,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修订《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出台《济南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济南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实施工作方案》,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建立起成熟有力的生态环境保护财政保障制度。
加强督导考核。将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情况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科学评价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每月公布各区县空气环境、水环境质量排名,对排名落后的区县进行约谈。市纪委监委开展“保蓝天看济南”大气污染防治监督检查行动。“泉城环保世纪行”“啄木鸟行动”等舆论监督活动持续发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
创新监管执法。深化排污许可管理,率先在山东省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累计排污登记14397家。深化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全国首创出租车走航监测和环保电量智能监控系统,实现小时级环境质量监测预警。深化建立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建立专职环保网格员队伍并实现街镇全覆盖,被评为山东省网格化环境监管典型示范。深化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现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和跨区(县)河流水质监测全覆盖,建成全国第一张“量子治霾”监测网。增加非现场检查执法频次,创新建立“审计式帮扶执法”新模式,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