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月获得满意拆迁补偿,山东当...
- 【收案公告】凯诺行政律师团队介...
- 凯诺拆迁律师团队近期办案行程
- 凯诺律师团队近一周办案行程
-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海南某...
- 202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招贤纳士
- 凯诺拆迁律师团队办案行程
- 2024年凯诺律师事务所国庆放假通知
- 凯诺律师事务所中秋节放假通知
-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广元市...
电话:010-53359288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中国生态环境部22日消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河北、江苏、内蒙古、西藏、新疆5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督察进驻工作。
据介绍,已组建5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由蒋巨峰、宋秀岩、黄龙云、李家祥、刘伟平担任,分别负责河北、江苏、内蒙古、西藏、新疆5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督察进驻工作。
此次将重点督察省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省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担当作为情况,地市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为统筹做好经济平稳运行、民生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专门致函上述被督察对象,要求有关省(区)和兵团在督察进驻过程中,既要严格按照“严肃、精准、有效”的原则,实事求是,通过必要的问责切实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同时,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避免以问责代替整改以及乱问责、滥问责、简单化问责等行为。对发现涉嫌以问责代替整改,或问责走过场,以及问责泛化、简单化的,督察组将会及时予以提醒,情节比较严重的,还将按有关程序报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
根据安排,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时间约为1个月。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