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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与重庆、江西开展省际流域生态保护补偿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湖南携手重庆、江西就酉水、渌水流域积极开展省际流域生态补偿探索,上下游协同联防联治做好水质保护改善工作。
经充分磋商、协调,湖南省人民政府先后于2018年12月、2019年7月分别与重庆市人民政府、江西省人民政府就酉水、渌水签订了《酉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渌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协议》。
根据两个协议,湖南、重庆两省市以位于重庆市秀山县与湖南省花垣县交界处的国家考核断面里耶镇的水质为依据实施酉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湖南、江西两省以位于江西省萍乡市与湖南省株洲市交界处的国家考核断面金鱼石断面水质为依据实施渌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
根据国家确定的断面水质评价结果,以水质达到Ⅲ类标准为考核目标,按月核算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达标由湖南补偿重庆和江西,未达标则由重庆和江西补偿湖南。补偿标准分别为每月40万元(酉水)和每月100万元(渌水)。
协议签订以来,酉水、渌水水质良好,保持在Ⅲ类水以上,达到补偿条件。其中酉水考核断面2020年度有9个月达到Ⅱ类水质,1个月达到Ⅰ类水质;渌水考核断面有7个月达到Ⅱ类水质。湖南省已支付重庆市2019年度、2020年度补偿资金各480万元,支付江西省2019年下半年、2020年度补偿资金600万元、1200万元。
来源:国家发改委振兴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