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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上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六起安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具体涉及贵池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霍邱东西湖自然保护地、敬亭山国家森林公园、祁门县51个县级自然保护区、石台县自然保护地和霍山佛子岭省级自然保护区。
在通报案件中提到:2021年6月,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池州市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发现,贵池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人类生产活动频繁,违规种植、养殖现象普遍,自然湿地被大量侵占,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破坏严重。
2021年6月,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六安市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发现,霍邱东西湖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不彻底,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圈圩、围湖造田、围网养殖等问题突出,生态破坏较为严重。
2021年6月,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宣城市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时发现,敬亭山国家森林公园日常管理缺失,违规建设经营问题突出,自然生态破坏现象严重。
2021年6月,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黄山市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时发现,祁门县51个县级自然保护区建管不规范,保护区内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
2021年6月,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池州市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时发现,G3W德上高速池州至祁门段施工过程中,违规侵占石台县自然保护地,破坏生态环境。
2021年6月,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六安市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时发现,霍山佛子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缺位,违规开发旅游建设项目,霍山县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改不严不实,上报结果失真,生态环境问题较为突出。
在每起具体案件中,督察组通报了案件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针对上述情况,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表示,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