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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笔者对基层单位作了大量调研。调研发现,当前在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出现了一些认知偏向和不当做法。
红线范围过大不利生态保护
生态保护和修复是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项目。我国要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把自然保护地分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三类。第三类包括大量原来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草原公园、花卉公园、海洋公园、地质公园、饮用水源地、名胜风景区等。
除生态保护地外,我国还把森林区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用材林,对生态公益林也实施了相当严格的保护。
众所周知,严格生态保护是总原则,但不同保护地的严格程度应有区别。保护最严格的是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内又分为核心区、过渡区和试验区。不同区域有不同的保护强度和允许的经营活动。国家公园的保护力度次于自然保护区,既严格保护,又允许人民群众有观赏、体验、自然教育等活动。同时,国家公园很大,内部情况千差万别,也要划分不同区块分别对待。第三类自然公园要进一步放松保护,允许进行一些不太影响生态环境的经营活动。
至于不属于自然保护地的地方,森林可以按其归属林种区别对待。防护林和风景林要加强保护,但要允许抚育管理和人工更新等经营活动,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生物能源林)可以在确保不伤害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放开经营,包括一定方式(伐区大小、间隔期、更新保障等)的择伐和皆伐作业。
森林不同区分和红线划分有密切关系。什么样的林地应该纳入红线范围、纳入红线范围后允许哪些经营活动,都是根本性的问题。
现在的问题是,生态环境保护系统的工作人员有把红线范围扩大的倾向,以为纳入红线范围就有利于生态了,这是一种偏见。
中国现在有11800多个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的18%。总体上看,生态保护地占到国土面积的18%有些大。很多发达国家都不超过10%,号称世界公园的瑞士只有不到4%。更不应该把所有自然保护地都划进红线范围,起码第三类保护地中,大多数或部分区域可以不划入红线。
此外,保护生态和经营利用并不对立,而是可以协调发展的,合理的经营利用不会影响生态保护。但个别人却打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旗号,简单采取“一切都封起来”的策略,这实际上是一种不作为。
自然生态系统有其恢复的弹性。为了生存,我们不可能避开一切对生态系统的干扰。只要不伤害生态系统的底线,它就能自然恢复,我们也能帮助它加速恢复。我们应该用科学和智慧把经营利用活动控制在可恢复的弹性空间内,确保可持续生存和发展。
天然林保护存在问题
天然林保护工程对我国生态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成绩有目共睹。但作为天然林保护工程的主要倡议者之一,笔者对天然林保护工程并不满意。
一是该工程没有明确除建设生态屏障之外,还要在一定时期内恢复到可持续经营的国家储备林基地。2005年中国工程院一项咨询研究项目表明,东北地区不同林区,需要长达20年至40年时间休养生息。吉林长白山林区、黑龙江牡丹江林区(有大量人工林)和伊春林区、大兴安岭林区有很大差别,应区别对待,不能“一刀切”。害怕失控而“一刀切”是典型的不相信基层管理者、技术人员和群众的做法,也损害了群众利益。
二是存在单纯保护的倾向,没有明确通过森林培育提高森林质量和森林生产率的要求。由于害怕伐木失控而严格限制抚育采伐、林分改造及卫生伐的科学施行,使抚育伐失去应有效能。
三是没有根据森林经理学的科学理论确定允许采伐量,一切按上级指令行事。过去这样做曾造成过度采伐,现在这样做又造成了不实事求是的“一刀切”,限制了发展。
对伐木和木材利用须再认识
木材采伐在当前的中国舆论氛围中如此不得人心,这非常令人遗憾。
1996年春,笔者通过政协向中央提出保护天然林的建议(当时主要针对长江上游的森林)并被采纳。1998年,我国开始了全国性的天然林保护工程。
笔者建议的原意是重视森林的重大生态功能,特别是大江、大河源头的森林。前一个历史时期森林过伐,需要休养生息。此后,部分人对林木采伐产生了憎恶情绪,以徐刚的《伐木者,醒来!》为代表的一批文学作品可能起到了推动作用。有些人忘了森林工业曾给我国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不了解木材是国家建设和民生不可或缺的重要原材料,更不了解木材是可恢复、可再生、低能耗、可降解的绿色材料。有些人盲目反对伐木,到了令人哭笑不得的地步。
我国南方的人造桉树林虽有缺陷,但也有很大功绩,在一些地方却被污名化并遭受行政性禁令,使本来卓有成效的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计划销声匿迹,一些民营林也受到种种限制。相关部门甚至已没有木材生产指标,进口木材的数量已超过全国木材消费的一半。生态保护修复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可以协调共进。木材生产是森林资源利用的主项,长期依赖进口木材并不可取。
森林经营本身就包括采伐利用,有些林业局资源枯竭是因为没有把握好林区开发节奏。森林经理学中允许采伐量的科学计算方法从未得到应用,而一些成熟林、过熟林资源丰富的林业局,如吉林森工的红石林业局和露水河林业局也被迫停伐,虽有资源也不能利用,大大增加了人造板的生产成本致使企业严重受损。
我们掌握的科学技术完全可以把采伐影响控制在很低水平、控制在森林可自然恢复的弹性限度内。
实际上,瑞士国土面积仅4万平方公里,每年能生产500万立方米木材,但仍然生态环境优异。塞罕坝林场不仅是京津冀的生态屏障,是生态旅游的乐土,每年还能生产10万立方米(最多时20万立方米)木材,有什么不良影响吗?广西壮族自治区支撑了国家木材产量的近一半,达到年产5000万立方米,这里的生态环境退化了吗?
欧盟制定的“欧洲林业2040年愿景”提出十大目标,第一条就是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第二条是增进木材的可持续生产和流通(20年增加木材采伐潜力30%),第十条是为全社会提供可再生能源。
欧洲的森林经营了二三百年,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也遭受过严重冲击,经过近百年修复,现已进入正常的可持续经营状态。在修复过程中,它们并没有停止采伐,只不过执行了更严格的控制措施(采伐量、采伐区域、采伐方式等)。我们应该从中得到一些启示。
来源:《中国科学报》 作者:沈国舫,系林学及生态学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