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月获得满意拆迁补偿,山东当...
- 【收案公告】凯诺行政律师团队介...
- 凯诺拆迁律师团队近期办案行程
- 凯诺律师团队近一周办案行程
-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海南某...
- 202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招贤纳士
- 凯诺拆迁律师团队办案行程
- 2024年凯诺律师事务所国庆放假通知
- 凯诺律师事务所中秋节放假通知
-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广元市...
电话:010-53359288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作者:于平
5月11日上午,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五矿集团)反馈督察情况,反馈意见指出,五矿集团作为第二轮第一批督察后首家反馈的央企,近年来虽然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还不深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状与央企应起到的引领示范作用还有差距。
2019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简称《规定》),明确把央企作为督察对象。在《规定》落地后的第二轮首批督察对象中,确定了中国五矿、中国化工两家央企作为“有关中央企业”的代表接受环保督察。然而,从五矿集团这份首个央企环保成绩单看,结果令人难言乐观。
矿业企业,历来都是污染的大户。按理说,污染的防范和治理,当成为五矿集团的重中之重。然而,五矿集团却存在比较突出的“重扩张、轻环保”问题。对于环保督察公开曝光的问题,督办落实不到位;对下属企业环保考核问责也多流于形式,长期以来环保工作仅占业绩考核权重的2.5%;对减排数据仅作简单审核,导致整个集团二氧化硫减排仅注重数字……对于种种问题,五矿集团管理层显然难辞其咎。
五矿集团下属企业对于地方环保监督和执法,还多次采取消极态度,甚至中央督查组介入后,依然我行我素。中冶陕压重工设备公司、湖南有色集团公司、衡阳水口山金信铅业公司等企业不接受不配合地方监管;五矿稀土下属的定南大华公司偷排化学需氧量超标10余倍的工业废水,被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暗查发现,此次督察进驻期间仍在偷排废水……如此漠视地方监管,不仅冲破法律底线,也让地方民众怨言不断,损害了企业自身形象。
而其部分下属企业管理粗放,每一个问题都堪称隐藏的环境炸弹,让人触目惊心。含铅烟尘不能完全收集、除铊设施管道跑冒滴漏严重、反射炉等工序产生的废渣随意露天倾倒、氧化钨车间长期直排含氨尾气、搬迁遗留废渣里有5000余吨含重金属危险废物……这些问题的出现,并非偶然。此前,无论是在地方环保执法,还是在中央环保督查中,央企出现的都是比较突出的问题。只不过,这次针对一家企业专门进行督查,把问题全面和系统地暴露了而已。
央企环保责任的屡屡失守,当然有其客观原因。央企大多规模庞大、下属分支机构和企业遍布全国,有效管理是一大难题。以五矿集团为例,作为一家世界500强企业,下属企业有千余家之多。但即便如此,也不是企业管理层逃避环保责任,对下属企业违法不闻不问的理由。反而越是如此,越应该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严守法律的底线。
环保责任面前,所有的市场主体理当一律平等,央企理当成为环保的示范。
对于一些央企在环保治理中藏污纳垢,需要动真格的环保督查,需要地方环保部门挺直腰杆,公正执法,来倒逼企业自觉守法。但更为重要的,是央企自身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要充分加以重视,建立更为严格的监督机制,完善相关环保考核体系,形成层层传导、层层压实的压力。这种常态化的治理机制,才是破解部分央企环保顽症的根本所在。(于平)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 上一篇:14亿元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
- 下一篇:陕西持续深入修复保护秦岭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