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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山南市构建生态环保责任体系
发布日期:2019-12-11点击率:794

  西藏山南市以“美丽山南”建设为着力点,注重生态环保共建共享,全面构建严密的党委政府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的责任体系,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着力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山南市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同时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高寒边境地区突出“生态、固边、脱贫”主题与沿雅江腹心地区实行差异化考核。

  着力落实部门执法监管责任。山南市明确“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部门责任,建立了环保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三同时”制度,环评执行率达100%。同时,建立环保与招商协商机制,防止“三高一低”企业和项目进入山南,“十三五”以来,累计禁止落户“三高一低”企业21家,发放重点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11个,征收106家企业排污费121.7万元,整治高污染排放超标企业1家,罚款20万元。

  着力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山南市通过建立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符合要求的6家国控、区控企业核发了排污许可证。 作者: 刘枫       来源:西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