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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将对东湖实行最严生态保护
发布日期:2019-03-26点击率:964

  湖北省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近日审议了《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修改稿)》。修改稿明确实施最严生态保护,提高了处罚额度,对东湖景物、水体、山体等造成破坏的,最高将处以20万元罚款。

  原条例自2008年起公布施行,对加强东湖风景区的保护、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发挥了积极作用。修改稿对原条例进行修订和完善,规定风景区管委会应按照规划的核心景区范围和分区分级保护范围,对景区实施分区、分级保护。在原条例基础上提高了处罚额度,擅自在风景区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及水上体育、娱乐等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景物、水体、山体等造成破坏的,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生态修复措施,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东湖是全国首批、武汉市唯一的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2011年东沙连通工程贯通后,东湖水质总体保持在Ⅲ类与Ⅳ类之间,2016年、2017年,东湖绿道一期、二期贯通、构建成网,总长102公里。2017年东湖共接待游客1285万人次,同比增长62%。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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