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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
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更加健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位居全国前列,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基本形成,建成美丽中国典范城市
到2035年
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 记者 许晓婷 通讯员 徐志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牢记习总书记要求厦门“成为生态省建设排头兵”的殷切嘱托,让“清新的蓝”“怡人的绿”成为厦门恒久的骄傲!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我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部署安排。
《意见》全文共1.7万余字,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密切结合我市实际,立足十一大重点展开,既全面分析了十八大以来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也为各区、各项职能部门制定了明确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不仅以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为“原点”,全面谋划污染防治攻坚,更就如何持续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行了周密部署。
今日,本报结合四大关键词,为您详细解读《意见》。
意志坚定
把我市建成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先行区、示范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工作。厦门市委市政府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生态兴则文明兴,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之一,厦门始终牢记习总书记的嘱托,意志坚定地按照习总书记为厦门生态文明建设指明的道路,奋勇前行。
近年来,厦门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先后出台《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关于新时代新起点建设高素质创新创业之城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市上下凝聚起整体合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加快形成,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有力有效,绿色发展成效显著。全市生态环境质量长期保持优良,“厦门蓝”成为一张亮丽名片,在全省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考核中实现“三连冠”,率先全省获评国家生态市,生态高颜值和发展高素质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
“抬头仰望是清新的蓝,环顾四周是怡人的绿”“一座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习总书记的深情点赞是对厦门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高度肯定,更是一种期望和鞭策。前所未有的使命担当已化为奋勇前行的不竭动力,如今《意见》的印发便是力证。生态环保工作已然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和必须完成好的政治任务。全市上下一心,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主体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更高起点上建设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以实际行动当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把我市建成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先行区、示范区,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目标明确
到2020年,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美丽中国典范城市
到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更加健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位居全国前列,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基本形成,建成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到2035年,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意见》为厦门描绘出的生态文明建设蓝图,也是厦门定下的奋斗目标。
这些目标,绝对不是天马行空、泛泛而谈,而是精确到0.1%的生态环境指标——到2020年,空气质量在全国重点城市排名保持前列,PM2.5浓度力争不高于25μg/m3,臭氧防控继续走在全省前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全市九条主要溪流的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7%,小流域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到90%以上,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且水质持续改善,近岸海域水质优良(Ⅰ、Ⅱ类)比例面积达到65.2%,厦门海域(约355平方公里)中的劣Ⅳ类水质面积比2015年下降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不高于2015年排放水平,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减少5.3%、4.7%;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90%以上,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土壤污染风险得到基本管控;森林覆盖率达4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平方米以上。
不仅有近期和远期的规划,有细化的具体指标,《意见》还对生态环保工作的基本原则进行了约定,坚持保护优先、推进环境增容、强化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注重依法监管、推进全民共治——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绿色发展等各个方面入手,为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推进指出了明确的方向,构建起完整的目标体系。
全面攻坚
呵护蓝天碧水净土,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而战
污染防治攻坚,是《意见》的“重头戏”。蓝天保卫战、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小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饮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净土保卫战,八大标志性战役,聚焦重点领域,抓住薄弱环节,将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可以说,这八大标志性战役都是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而战。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因为这决定了厦门的市民是否能继续呼吸着最新鲜的空气。因此,对标更高空气质量标准,我市将编制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坚持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从机动车污染减排、绿色海港和绿色空港建设、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扬尘污染管控等方面入手,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并持续创新手段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污染天气应对,精心呵护“厦门蓝”。
确保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通过强化岸源整治,切实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实现长制久清;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民富”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典型经验;坚持源头把控,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根据《意见》的要求,我市将持续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碧水保卫战集六个标志性战役于一身,每一个标志性战役都有明确的攻坚计划目标,切实通过工业、农业、生活三大类污染源整治以及水生态系统整治,在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同时,有效扩大水体纳污和自净能力,切实为群众守护好水环境安全,打造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碧水环境。
净土保卫战的重点则在于防控风险,根据《意见》要求,我市将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以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为抓手,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开展“清废行动”,严禁洋垃圾入境,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并通过落实垃圾分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方式大力推动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让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改革深入
率先构建生态文明制度“四梁八柱”,真正实现绿色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我市不断深化改革,不断建立健全机制,切实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等多项成果也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步伐真正走在了全国前列。
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领先的步伐必须始终坚定地朝着光明的前方迈出。根据《意见》要求,我市将持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改革成果落地生效,强化总结提炼,形成在全国、全省更多可复制、可推广改革经验,率先把我市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起来,构建科学合理、统筹整合、多元参与、运行高效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我市将在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治建设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厦门市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暨厦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动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增强空间管制能力、提升科学管理水平、扩大资源承载能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强市场作用力度、共同建设生态文明”六大行动,以落实“多规合一”、严守生态红线、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和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等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切实提升源头预防、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能力,同时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能源资源全面节约,引导公众绿色生活,让“环境共享、责任共担、污染共治、生态共建”的理念深入人心,通过生活方式的绿色变革、生产方式的绿色转型,真正推动经济社会的绿色发展。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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