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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基本完成
发布日期:2018-04-09点击率:857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近日,伴随着《渭南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出台,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接近尾声,进入上报、审核阶段。

  “生态保护红线”实质是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是我国环境保护重要的制度创新,是继“18亿亩耕地红线”后,另一条被提升到国家层面的“生命线”。根据《报告》内容,渭南市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2046.28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7.88%。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以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划和环保部下发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为依据,结合我市生态环境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保护优先、源头预防,全面协调、系统完整,优化空间、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区分策”的基本原则,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禁止开发区和其他须保护的区域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

  我市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为推动全市重要生态功能区域、重要生态系统、主要物种及其繁衍地、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以及区域生态安全,生态保护与建设、自然资源的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提供了重要支撑。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以后,将使得全市国土生态空间进一步优化,生态安全格局更加完善。

  链接:生态保护红线的目的是建立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对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从而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

  生态保护红线具有系统完整性、强制约束性、协同增效性、动态平衡性、操作可达性等特征。系统完整性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遵守与监管需要在国家层面统筹考虑,有序实施;强制约束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一旦划定,必须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与环境准入制度,增强约束力;协同增效性要求红线划定与重大区划规划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当前监管能力相适应,与生态保护现状以及管理制度有机结合,增强保护效果;动态平衡性是指在保证空间数量不减少、保护性质不改变、生态功能不退化、管理要求不降低的情况下可以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适当调整,从而更好地使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相统一;操作可达性要求设定的红线目标具备可实现性,配套的管理制度和政策具有可操作性。具体来说,生态保护红线可划分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来源:渭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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