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
成功案例
凯诺公告
两个月获得满意拆迁补偿,山东当...
【胜诉公告】海南某村委会复议县...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海南某...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团队介入海...
凯诺征地律师团队近期办案行程
凯诺律师事务所2025年春节假放通知
凯诺律师事务所2025年元旦放假通知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云浮某...
凯诺兰州拆迁纠纷胜诉案例:镇政...
【收案公告】凯诺拆迁律师介入海...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东旭国际A座北楼615
电话:010-53359288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电话:010-53359288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关于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
为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生态环境部和中央文明办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促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意见》指出,要系统落实党中央关于志愿服务的决策部署,大力发展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延伸到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方面面。
《意见》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宣讲、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生态环境社会监督、绿色低碳实践参与和国际交流合作5个方面,明确了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的主要内容和形式。从动员整合志愿服务队伍、发展培育志愿服务组织两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从建立志愿服务协同工作机制、培育志愿服务项目、提供志愿服务平台、规范志愿服务工作、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建立志愿服务评价激励机制、加强典型示范引领、推广繁荣生态环境志愿文化等8个方面,部署了完善志愿服务管理的重点任务。
《意见》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和文明办要结合实际,积极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把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同时,要在资金投入、能力建设、宣传推广等方面加强保障,将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推向深入。
来源于: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协会
- 上一篇:海南建设贸易投资均有环保考量
- 下一篇: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建立完善案例指导制度